城区民政局

晋城市城区民政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10 发布机构: 城区民政局

2023年,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2023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结合城区民政工作实际,有序推进了民政领域法治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调整了区民政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主办科室,细化了法治工作责任分工,推动形成民政领域普法法治工作合力。把法治工作列入了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将其纳入了党组工作重要研究内容,将学法内容列入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民政大讲堂”集中学习计划,并将依法履职情况纳入了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重要内容,确保民政领域法治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持续强化制度建设。坚持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民政领域法治建设。建立健全了民政领域《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城区民政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制度规定,进一步扎牢民政法治建设“牢笼”。全面梳理了民政领域低保、特困供养、婚姻登记、社会组织、区划地名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引导党员干部严格按规定开展工作。

(三)强化法治学习教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政领域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重要决策部署作为区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民政大讲堂”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采取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以及观看学习视频等方式,筑牢党员干部法治思维。鼓励引导民政干部通过“山西干部在线学院”、“三晋先锋”、“学习强国”等渠道开展法治知识个人自学活动,不断引导党员干部提升法治素养。组织开展了“学习党内法规,加快转型发展”党内法规专题知识竞答,全局累计参加答题人数达100余人次。

(四)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围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基层社会治理、社会组织管理等方面,聚焦慈善日、国家安全日、宪法宣传周等关键节点,通过设置政策咨询点、发放宣传单、入户走访以及借助“晋城城区”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广泛深入开展了民政领域政策宣传活动。今年以来,累计会同镇(街道)社工站举办集中政策宣传活动10余次,发放社会救助类宣传单5000份,发放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通告7000份。

(五)坚持依法依规决策。对民政领域社会救助金、养老服务场所扶持资金等民政资金的发放以及重大决策等方面,坚持依据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坚决杜绝以权压法现象的出现。对于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合同的签订等重要内容,坚决执行合法性审查,有效发挥法律顾问审核把关作用,全年邀请法律顾问参与民政领域重大决策、重要合同等事项22次,推动民政领域科学决策。

(六)规范开展执法活动。持续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确定执法人员,全局符合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人员达到了5人。组织民政领域执法人员参加了省民政厅以及区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专题培训,有效提高执法人员素养。进一步完善了民政领域行政执法制度、行政执法文书等内容,确保行政执法行为流程合法、程序得当。

(七)规范办理建议提案。充分采纳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对民政事业发展中的意见建议,2023年共收到区人大建议19件、区政协提案13件,这些建议和提案主要涉及社区工作者待遇、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区综合场所建设、基层社会治理等内容,建议和提案已按规定时限全部办结并获得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的满意答复。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充分借助城区政府网站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布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婚姻登记等服务,提高社会群众对民政政策的知晓度。对群众密切关心的低保、特困、孤儿、婚姻登记服务等服务,依托全区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对办事指南进行了细化优化,提高政策的公开化和透明度。

(九)配合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联合区司法局积极推荐评选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充分发挥其在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示范引领作用,2023年共评选了西上庄街道岗头村、钟家庄街道回军社区、东街街道凤翔社区等13个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并择优推荐4个社区评选全国、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二、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全力推动民政领域法治建设取得了新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加强统筹部署,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民政总体工作计划,定期听取民政领域法治建设情况,及时分析研究民政领域法治工作情况,努力为民政领域法治建设创造有利条件;二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对民政领域决策严格依据规定程序推进,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民政领域重大决策、重要合同、重要文件等方面的合法合规审查,推动决策的科学性;三是推动落实普法责任制,组织党员干部结合业务工作,面向管理服务对象以及社会群众在重要节点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提升社会各界对民政领域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三、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年来,尽管我们的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但对标法治建设先进单位,还有一定的不足和短板,如:法治宣传力度和深度不够,造成部分困难群众对违规申报社会救助金的法律意识较差,导致部分困难群众刻意隐瞒收入申报低保或不愿退出低保;同其他县级民政局一样,由于无独立执法队伍,执法经验也不足,在执法上力度有限;此外,在法治建设工作合力还有待提升,工作方法创新性不足,民政领域法治建设工作亮点特色不突出。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在继续做好对民政领域党员干部法治教育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对民政领域养老机构、社会组织以及困难群众等管理服务对象的法治宣传,通过开展法治宣传讲座、发放宣传单、面对面讲法等方式提升民政领域管理服务对象对法治的认识。

(二)努力提升执法水平。针对民政领域无专门执法队、执法经验较少等短板,鼓励引导新考录人员考取执法证书,支持现有执法人员积极参加省、市、区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不断提升民政领域执法的规范性;学习借鉴民政领域特别是县级民政同仁在行政执法上的宝贵经验,努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三)压实法治工作责任。进一步梳理总结2023年度民政领域法治建设情况,分析当前法治建设工作存在的短板,进一步优化民政领域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在法治学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执法队伍建设、执法制度建设等方面全面发力,巩固提升民政领域法治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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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