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民营经济局

晋城市城区民营经济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4

晋城市城区民营经济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ccq.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城市城区民营经济局联系(地址:晋城市城区瑞丰路918号,电话:0356-6998091,电子邮箱:cqmyjbgs@163.com)。

(一)主动公开方面

“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为依托,推进“城区民企之家”微信公众号与门户网站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截至2023年12月31日,城区民营经济局共公开政务信息28条,微信公众号336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提升信息依申请公开质量,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按时回复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局长信箱、12345转办信件。2023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及时转载中央、省、市、区印发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在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日常工作动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积极配合区委网信办维护各类平台正常运转,认真开展网上自查,及时更新人员、机构等信息,确保发挥好政务公开主渠道作用。

(五)监督保障方面

坚持将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作为基本工作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内容核查制度,逐级审核,先审后发,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惠企便民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政策精准解读的到达率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有待向企业进一步延伸。

改进措施:一是持续深化政策解读工作。出台面向企业和群众的主动公开政策文件,全面开展政策解读,丰富解读形式,拓展解读平台,提高解读质量和到达率。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局机关行政执法等重点工作,配合政府信息部门进一步完善网站版块功能,加大信息发布量和更新频率,保障社会大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不存在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