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民营经济局

搜索位置
匹配度
排序

关于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TA013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06-20 发布机构: 城区民营经济局


郭忠文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为地方性金融机构发展助力》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现将我区目前的一些政策及做法向您简要介绍:

金融高质量发展关系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明确要求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做出重要部署,提出要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现阶段,小微企业寻求发展的融资需求旺盛,金融机构将继续承担重要支撑作用然而当前限于传统金融模式需抵押、重担保的状况,以及银企信息不对称的现实,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尚未得到根本性解决。为帮助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助力地方性金融机构发展,城区民营经济局推广智慧金服平台抓手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助力地方金融与小微企业的良性互动,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

一、城区政银企融资平台建设基本情况

2021年,晋城市城区智慧金服平台正式上线。该平台是城区民营经济局搭建的、旨在促进银企信息对称、缓解企业融资难的线上“政银企”融资对接公共服务平台。平台充分依靠政府职能部门组织协调优势,全面整合各方资源,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全流程、一站式优质金融服务支持,探索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信息共享、信用支撑、风险分担、合作多赢”的企业融资新机制。自2021年4月份试运行以来,已有16家金融机构入驻本平台,上线金融产品72项,2243家企业注册平台,解决企业贷款需求135笔,共5829万元,为实现政银企对接常态化、线上化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2023年3月14日,“三晋贷款码”平台在我市试点推广工作正式启动。该平台是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程金融政策落地的重要举措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户可以通过“三晋贷款码”平台自主选择意向银行实现贷款办理“货比三家”“三晋贷款码”平台以二维码为标识,以企业信用信息为支撑,以担保机构增信为措施,以信息及时推送为通道,采用“企业征信+政府增信”的系统化、集成化、数据化金融服务模式,重点聚焦普惠金融信贷产品,积极探索“一站式、全链条、全周期”线上融资服务新路径,力争实现“一码申请、一码授权、一码授信、一码管理”,促进资金供需双方有效对接,提升信贷便利性和可获得性。“三晋贷款码”平台的推广启用,在增加市场主体融资新渠道的同时,还将逐步实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信贷咨询线上服务全覆盖从而为中小微企业精准纾困,有效应对融资难题。

二、地方性金融组织监管情况

为推动地方金融组织健康发展,我区不断完善监管措施,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严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一是落实非现场监管要求。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和典当行监管信息化建设。二是强化现场监管,严格整改整治。组织实施小额贷款公司和典当行年度现场检查,实现12家公司检查全覆盖。三是开展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和典当行年审工作。清退连续两年被评为D级的小额贷款公司和未通过年度评审的典当行。2019年,清退晋城市城区大德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021,清退晋城市同济盛典当有限公司等5家典当公司和晋城市城区乾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等5家小额贷款公司;2022年,清退晋城市及时雨典当有限公司矿区分公司。截至2024年5月底,我区辖区内地方金融组织共12家,其中,小额贷款公司4家,典当行8家。在工作中,我们建立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长效机制、风险应急处置机制、案件对接机制、涉案财产保管与处置机制、案件司法审计机制和部门联动机制,定期开展了宣教活动和风险隐患排查行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完善平台运行机制

出台《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应用推广工作方案》,统筹谋划智慧金融服务平台推广规划,分解具体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同时邀请驻区金融机构加入,凝聚共识、步调一致,形成推动平台应用推广的强大合力,为平台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平台数据共享

打造综合化融资平台,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不断完善平台服务种类,在保证信息安全的情况下,与辖区内金融机构完成数据共享。与行政审批局等相关部门联合打造“政务+金融”服务新场景,在便民服务一体机页面上加入智慧金服平台移动小窗口,建立线上线下信贷直达机制,为企业量身定制金融服务,方便金融机构精准对接。

(三)提升宣传平台运用

各部门和金融机构要提升本领域企业注册使用率和运营人员熟练操作平台程度,及时引导企业正确了解平台、使用平台。充分运用自有公共宣传渠道(官微、APP等)咨询台、电子屏等方式开展长期宣传工作,持续提高平台知晓率、使用率,拓宽平台应用广度和深度。     

(四)强化责任落实机制

要压实地方金融组织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和金融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各小贷公司和典当行要不断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和风险内控体系,从根源上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地方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责,积极沟通协商,多方联动风险共治。定期组织排查摸清风险底数,建立涉嫌非法集资隐患(案件)台账,根据隐患(案件)涉及的领域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针对性制定解决方案。

(五)规范行政执法建设

健全行政执法机制,进一步明确本级防非处非工作机制牵头部门和具备执法资质的行政执法牵头部门,充实执法力量,规范执法流程,夯实执法基础;加强执法业务培训,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运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和《山西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细则》开展防非处非行政执法的理论水平和实操能力;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结合工作实际,用好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等早期介入手段,及时化解风险苗头。强化行政执法牵头部门与公安、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形成行政执法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