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晋城市城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核查整改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政策措施的函》要求,我局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认真自查整改,对涉及我局和区财政局起草和制定的问题文件进行了全面审查,现决定废止《晋城市城区民营经济局 晋城市城区财政局关于服务业企业申报新增贷款利息贴息的公告》,废止的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晋城市城区民营经济发展局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