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条件
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
(二)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均为有效期内)。
(三)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四)近三年内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
评价指标
包括创新能力、成长性、专业化三类六个指标,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为100分。
(一)创新能力指标(满分40分)
(二)成长性指标(满分30分)
(三)专业化指标(满分30分)
申报程序
1
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
(https://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培育平台)参与自评,并作出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2
各县(市、区)主管部门组织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核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企业合规经营情况,并将初审通过的向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
3
各市主管部门组织对各县(市、区)主管部门推荐的企业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送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备案。
4
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对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报备的企业定期进行公告。
业务科室:城区民营经济局技术开发股
联 系 人:张素珍 6998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