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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交通运输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20

城区交通运输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ccq.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城市城区交通运输局联系(地址:晋城市城区黄花街2581号,电话:0356-2085151,电子邮箱:jccqjt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5年,我局紧扣交通运输行业发展重点与群众出行需求,围绕交通政策法规、基础设施建设、运输行业管理、安全生产监管、便民服务举措等核心领域推进主动公开工作。聚焦全区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维护农村公路建设市场公平、工程造价和竣工验收、养护管理,拟定养护年度计划和工作目标,并监督实施等民生关切事项,通过多渠道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并配套开展政策解读工作,让交通政策更易被群众理解和接受。同时,主动公开交通行政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规范从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到办理答复的全环节管理,明确各环节办理时限与责任分工。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根据申请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分类进行处理和答复,针对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申请,及时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正确渠道;针对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内容,依法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合法合规、高效便民。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完善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在公文制发阶段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明确每份公文的公开类型(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定期对现行交通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及时废止或修订与法律法规、行业发展不符的文件,并编制规范性文件目录向社会公布。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归档管理,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妥善保存,确保信息可追溯、可查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2025年,我局严格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核心平台,深度参与政务公开功能优化与栏目架构完善,推动公开渠道更贴合群众需求。工作推进中,我局既聚焦公开内容规范化、公开形式多元化建设,更着力构建科学高效的保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地见效。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运营,召开了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在总结成绩的基础上,对政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明确要求各业务股室切实做好各自职责,减少办事环节,规范运行程序,提高办事效率,通过工作例会等平台集中宣传优秀实践案例与经验做法,引导各科室结合业务实际对标学习、借鉴提升,以点带面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提质增效。

(五)监督保障方面

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构建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走深走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上不断迈出新的步伐,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在公开的深度、全面、规范上还有一定差距。围绕政务公开中心工作,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工作中的典型事例,努力形成大力抓政务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务公开的社会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