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城区交通运输局路政管理所
一、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路政法规、规章,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教育。
二、根据上级路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工作计划及考核指标,制定本辖区路政工作计划及完成计划的措施。
三、负责本辖区内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违法建筑的控制工作,以及临时性建筑的审批工作。
四、审批本辖区内县道、乡村公路的特殊利用和占用,以及各种管线与县道、乡道公路交叉接线有关事宜。
五、审批本辖区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及铁轮车、履带车行驶公路事宜。
六、依法制止违反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行为,有权进行当场处理。
七、制定路政巡查计划,做好巡视记录,提出处理路政事宜的具体意见,搞好路政工作的现场管理。
八、负责路产路权调查,建立健全路产档案、违法建筑档案、路政处罚档案等档案资料;上报路政管理工作各项统计数据和工作情况。
九、负责专兼职路政管理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
十、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