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晋城市城区交通运输局 |
办公电话 |
0356-3270625 |
邮政编码 |
048000 |
传真电话 |
0356-3270677 |
机构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 ||
机构地址 |
晋城市城区黄华街2581号 |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承担涉及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全区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3.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全区公路、水路行业规划,参与拟定全区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农村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4.承担全区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汽车租赁行业工作。承担全区水路运输及航道管理工作。
5.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渔船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航行保障、应急救助、通信导航、船舶与渡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区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渔船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
6.负责提出全区农村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国家、省、市、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省政府、市政府和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执行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
7.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定全区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公路、水路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组织全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渡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和重点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运营、路政、监控、收费、治超等管理工作。
8.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参与全区高速公路及干线公路网的协调工作;承担国防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9.指导全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组织和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行业科技开发、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工作。
10.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职责按市委有关改革部署实施。
11.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职工队伍建设。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涉外工作和引进外资工作,开展合作与交流。
12.承担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13.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局机关。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从制度安排上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促进交通运输系统职能转变,加强综合运输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推进交通运输体制改革。
16.有关职责分工。
(1)与有关部门节能降耗职责的分工。具体负责交通运输节能工作。
(2)与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有关职责的分工。相关划转事项的审批职能由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划转事项涉及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能由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区交通运输局及时提供划转事项相关的行业政策、规范性文件等情况,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实时提供相关的审批信息。双方建立审管衔接机制,签署合作备忘录,确保审管职能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