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城区十届人大九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委员提案)第117号
办理情况报告
案 由:《关于维修玉屏山大道北段的建议》
承办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提 案 人:宋建明
办理情况:
我局已将该道路列入“十五五”期农村公路建设计划,五门—掩村道路因沿线有多家混凝土拌合站及厂房,白天重型货车流量大,远超农村公路设计载荷,需提高设计标准,建设成本较大,我们计划届时请您和山西底村委、沿线场站负责人联合进行现场查看,号召沿线场站共同参与建设,可以将道路的出资、出物由企业进行冠名,如XX大道,并立碑或写入村史志等鼓励方式邀请企业参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