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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安全生产综合监督帮扶计划

发布日期: 2026-03-19 发布机构: 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6年安全生产综合监督帮扶计划

为推动落实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深化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城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城区交通运输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为核心,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三管三必须”的原则,通过系统化、规范化、常态化的帮扶指导,压紧压实行业监管与企业主体责任;同时,秉持“严、紧、深、细、实”的工作要求,聚焦重点领域、重要时段及重点部位,加大安全生产监督帮扶力度,督促运输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城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帮扶指导对象

(一)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两客一危”运输企业、重型货运企业、汽车维修、驾驶员培训等;农村公路养护运营单位、公路工程建设单位等;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铁路沿线环境治理等情况依法实施帮扶指导。

(二)上年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挂牌督办的单位,作为重点帮扶指导对象。

三、帮扶指导方式

本年度帮扶指导由局安委办负责组织实施,由城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局机关各股室配合开展。

以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指导、视频调度等方式开展帮扶。通过听取汇报与查阅资料,了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和日常管理情况;通过对基层生产经营单位的现场帮扶指导,同步倒查其上级管理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责任是否层层传导。

四、帮扶计划

坚持“全年全覆盖、重点有突出、时段有侧重”的原则,科学统筹安排帮扶指导任务,既确保对重点监管对象和关键环节的全覆盖帮扶,又根据季节特点、行业规律和风险变化,有计划、分批次地组织实施。

(一)1-2月,重点帮扶指导春运春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元旦春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提级管控工作开展情况;

(二)3月,重点帮扶指导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春季开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三)4-5月,重点帮扶指导“五一”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落实部“三十条硬措施”及重大危险源提级管控工作开展情况;

(四)6-8月,重点帮扶指导汛期、暑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五)9-10月,重点帮扶指导国庆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落实部“三十条硬措施”及重大危险源提级管控工作开展情况;

(六)11-12月,开展年终安全生产帮扶指导及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回头看”。

五、帮扶指导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二)交通运输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工作和2026年治本攻坚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三)局2026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应急管理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以及重特大事故教训汲取情况;

(四)发展中心及各股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履责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情况;

(五)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情况;

(六)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帮扶指导情况;

(七)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等有关情况;

(八)局党组安排的其他重点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帮扶组成员要提前熟悉帮扶指导内容,立足实际,设计可量化、易落地的帮扶工作方案,严肃认真开展帮扶指导工作,注重实效,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运用验证式核查,通过帮扶指导倒查其上级管理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对帮扶指导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措施、时限,实行闭环管理。对重大安全隐患要挂牌督办,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移送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依法严肃查处。

(三)帮扶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纪律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树立严格、公正、文明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