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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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城区交通运输局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 2025-12-30 发布机构: 城区交通运输局

晋城市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2025“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2025年区交通运输局法治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法治建设各项部署要求,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深入推进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为全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进一步抓实走深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落实

1、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持续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常态化开展法治工作部门培训轮训。充分发挥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队机制作用,加大宣讲力度。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究和宣传阐释。

2、坚持问题导向,提高调查研究实效。积极参与法治建设民生观察和“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坚持依法行政,广泛开展交通法治建设工作调研,重点开展破解复杂难题的对策性研究,积极探索、挖掘、总结、推广法治建设中的经验做法,夯实筑牢基层法治工作基础。

3、进一步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深入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建立问题清单机制。

二、持续完善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

4、提升规范性文件审查质效。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依法依规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的作用。

5、推动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落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统筹推进《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意见》,切实抓好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区委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按规定向上级报告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6、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配合做好晋城市创建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

7、扎实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常态化查纠整改工作。以常态化推进司法部门行政执法专项监督问题整改为重点,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不断巩固和拓展专项整治行动成果,紧盯突出问题抓紧抓实常态化查纠整改。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容易引发负面舆情的重点问题,深化自查整改各项有效举措,逐项核实、对账销号,严肃责任追究,及时通报负面典型,切实发挥警示作用。

8、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刚性约束。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政策措施和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完善专家参与与公共决策机制。

9、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新时代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指导意见。配合市级厘清设区市和市辖区综合执法职责。

10、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探索完善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制度。建立重点领域行政争议源头预防与化解沟通协调机制。

四、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和规范行驶

11、持续提高监管效能。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质量信誉考核;认真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事项清单化管理,对检查内容相近的开展部门联合抽查,努力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继续抓好“双随机、一公开”等信息共享平台的应用,做好数据收集、双公示等工作。进一步完善“互联网+监管”系统,提升数字化、智慧化监管水平。

12、严格规范涉企执法行为。落实上级部门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要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重点监督驱利性执法以及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落实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若干举措,完善企业安静期制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五、深化法治社会建设

13、提升普法工作实效。深化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做好“八五”普法总结验收。

14、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抓好“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探索建立“应发现未发现”矛盾风险溯源追责机制。深化运用“三长会商”联动机制,全面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

六、加强法治监督和保障

15、切实提高行政应诉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要求,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落实支持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生效裁判等制度,最大程度消解矛盾纠纷。

16、强化法治建设绩效考核。落实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评价暂行办法》,按照依法治区委员会法治建设考核指标体系,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举措,做好有关评价和考核工作,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