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城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中秋国庆假期和
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科室、城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及交通运输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厅《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中秋国庆假期和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晋城市交通运输局安委办《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中秋国庆假期和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现就进一步做好中秋国庆假期和第四季度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中秋国庆假期临近,群众出行出游增多,安全保障压力加大;四季度生产经营和工程建设进入旺季,各类风险交织叠加,历来是事故易发期;特别是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即将召开,保安全、护稳定责任重大。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劲心态,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压紧压实责任,狠抓措施落实,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精准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将“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全力确保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强化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
各单位对汛期暑期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持续巩固汛期暑期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成果,并结合中秋国庆假期行业运行规律特点,聚焦旅游包车等涉旅游设施设备,聚焦客运场站等人员密集场所,聚焦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风险点、高边坡、桥梁隧道等重点部位,聚焦公路工程建设安全和施工驻地防灾,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坚持立行立改原则,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对不放心、不托底的重要地区、企业、点位,要加派监管和专业力量,加强包保和指导帮扶力度;对风险隐患管控不力引发事故的,要加强责任倒查,严肃追责问责。
三、严格帮扶指导,强化重点时段安全管控。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重大节假日安全生产和服务保障“三十条硬措施”、假期期间重大危险源提级管控细化措施、恶劣天气预报预警要求,加强公路桥梁、隧道、大流量和事故多发路段,以及景区景点周边等重点部位交通监测。各相关科室要强化与气象、应急、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强中秋国庆假期等重点时段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提级管控工作台账,推动帮扶下沉一线进行指导,强化警示、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手段运用,严密防范恶劣天气、繁忙拥堵路段和提级管控责任落实等风险,保持高压严管态势。
四、深化治本攻坚,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
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排,紧盯年度重点任务,加强工作调度和精准督导,持续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等方式开展帮扶指导,不断提升精准度和穿透力,单位每千次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数量至少达到40项(上半年全国平均水平47项)以上。公路运营领域,慎终如始做好汛期公路安全风险管控,严格落实“响应、巡查、管控”措施;针对假期繁忙拥堵路段,“一段一策”制定疏堵保畅举措,深化与公安交警部门协作联动。道路运输领域,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两客一危”和重型货车动态监管,加强营运车辆维护保养,杜绝带病运行。工程建设领域,严查抢工期、赶进度、冒险作业、野蛮施工行为。督促参建单位加强施工现场和施工驻地安全管理,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加强巡查,施工单位技术员、安全员须在岗值守,监理人员按要求做好巡视、旁站,严禁不按标准规范和施工方案施工,严防完全由劳务班组自主作业、凭经验施工的违规行为。针对性抓好人员高处坠落、基坑坍塌、支架垮塌、隧道冒顶、大型临时设备设施坍塌等事故安全防范;严格落实施工驻地安全管理责任和预警“叫应”机制,持续强化施工驻地防灾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五、切实做好应急值守,高效开展应对处置。
要严格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落实重点时段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准确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坚决杜绝谎报、瞒报、迟报、漏报。要加强应急救援准备,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队伍建设和演练,强化救援物资装备保障,保持应急救车辆、设备良好状态,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及时高效安全处置突发事件。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及时发布天气、交通等提示信息,引导公众合理安排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