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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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城区交通运输局森林防火制度

发布日期: 2025-08-18 发布机构: 城区交通运输局

一、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全面负责,值班人员在值班室坐班,负责具体的值班工作。保证信息畅通,遇有紧急情况,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

二、值班人员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迟到、早退,严禁擅自离岗、漏岗。

三、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值班领导,作出处置,并做好记录。

四、督导检查人员在防火特险期间内对包保社区(村)每周不少于3次督导检查,“清明节”期间坚持每天到场,每年11月至翌年2月每周不少于2次督导检查。

五、督导检查人员对包保社区(村)发现的问题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局安委办统一汇总后及时上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六、各督导组要做好检查记录,并且按时将督导检查表转交下一班督导检查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