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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城区交通运输局防范化解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风险隐患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5-07-18 发布机构: 城区交通运输局

防范化解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风险隐患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研判,精准防范化解各类突出风险隐患,按照晋城市交通运输局安委办《关于印发<防范化解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风险隐患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市交安便字〔2025〕81号),现制定如下城区风险隐患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动情绪,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逐条逐项防范化解和整改落实交通运输局梳理汇总的我局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风险隐患,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安全生产水平,为我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安全保障。

二、排查范围

全区交通运输领域防范化解安全生产突出风险隐患工作专项行动在道路运输领域、公路运营领域、公路工程建设领域3个重点领域开展。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以区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生产安全风险专项工作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委办,负责统筹专项行动,收集汇总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定期组织专题会议,推进解决重大问题,完成生产安全风险专项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整治内容

道路运输领域要加大对企业所属车辆轮胎、转向、制动等关键部件日常检查力度,严禁车辆“带病”运行;加强动态监控装置、安全带、应急锤、灭火器等安全设施的隐患排查。突出整治驾驶员安全培训教育流于形式、走过场等问题,依法严厉打击道路客运非法营运、异地违规运营行为。严把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准入和审验事后监管,严防不合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公路运营领域。要突出公路障清理不及时和长陡下坡路段整治,严格治理公路桥梁隧道病害隐患、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不足、恶劣天气路网管控不力和预警不及时、巡查管控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公路工程建设领域。要严格重大项目安全把关,坚决整治“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及不顾安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行为。突出高空作业违规、危大工程、支架模板搭建不符合要求的治理,严格查处非法转包、非法分包等行为。严密防范山区工程施工驻地、复杂地质桥梁隧道施工的安全风险。

五、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2025年12月底结束,与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同步开展,分四个阶段序时推进。

(一)制定方案阶段(即日起至7月10日):区交通运输局将认真对照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突出风险隐患情况,查找深层次矛盾和原因,针对性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目标、重点任务。

(二)全面摸底阶段(7月10日至7月31日):相关股室要举一反三,对本辖区、本领域的每个单元、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开展一轮摸底。对摸底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全部纳入《防范化解突出风险隐患风险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以下简称“三清单”,具体内容见附件),分类施策。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整改责任人。

(三)集中攻坚阶段(7月31日至12月15日):各相关股室要安排专人,对照“三个清单”深入现场逐条逐项复查验收。对于立行立改问题,责成责任单位迅速行动、整改到位;对于限时整改问题,要督促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按照“五落实”要求按时整改落实;对于拒不整改或虚假整改的,要依法依规惩处,同时责成整改单位推倒重来、回炉再造,切实做到整改一起、验收一起、销号一起,确保所有风险隐患不折不扣整改到位。

(四)总结提升阶段(12月15日至12月30日):针对此次防范化解工作集中反映出的问题短板,要深挖制度监管方面的漏洞不足,从根源上解决问题、消除隐患、严控风险,举一反三实现本质提升。同时,要进行一次全方位的梳理,

认真总结一些好的经验做法,深入分析在日常监管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及原因,形成工作总结报至市局安委办。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各相关股室组织开展本辖区防范化解突出风险隐患工作,与市级对口同步开展、一体推进、联合排查、分级整治。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力化解各类重大安全风险。

(二)清单管理,严肃整改。各相关股室要以最高的标准、最严的作风、最硬的措施狠抓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要通过全面排查检查,精准聚焦那些长期制约本领域、本地区安全稳定的重大问题,深挖那些长期想不到、看不到、管不到的深层次问题,不漏一条、不漏一项全部纳入“三个清单”管理。要对照清单,逐条逐项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按时间、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对本级排查未发现,而被上级查出存在重大风险的;或被纪检监察部门查出存在典型问题的,对直接责任人、监管责任人一律严肃追责问责;对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刻意回避隐瞒重大风险导致严重后果和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一律追究法律责任。

(三)加强调度,按时报送。各相关股室要根据实际,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等紧密结合,一体推进,一同落实,要严格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做到“进一次门,办多件事”。各股室每月29日前报送当月“三清单”报表,12月29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局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