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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汛期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5-04-21 发布机构: 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汛期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

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防范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决策部署,推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走深走实,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统一部署、统一标准、统一步骤、统一行动”要求和“四查一指导”工作安排,突出强化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防汛防台风等措施落实、重点时段安全监管,重点防范汛期极端天气和地质灾害、“五一”假期大客流、夏季生产经营活动旺盛等给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带来的冲击影响,坚持重心下移、压实责任,坚持聚焦重点、集中攻坚,坚持全面排查、闭环整改,深入开展汛期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提高隐患排查整治工程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持续性,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和有影响的负面事件,确保汛期暑期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明显下降。

二、组织机构

成立2025年汛期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领导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局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

成立2025年汛期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召集人由崔俊副局长担任,副召集人由安委办赵玉波主任担任,成员由相关股室负责人担任。

工作专班负责专项行动的方案制定、会议召开、视频调度、信息汇总和报送等工作。相关股室结合省交通运输厅和市交通运输局开展的重点领域专项治理行动,组织开展汛期暑期排查整治。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重点内容

结合汛期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特点和规律,围绕公路运营、道路运输、应急管理等重点领域,针对18类风险隐患和交通运输部开展的各重点领域专项治理行动重点任务开展汛期暑期排查整治。具体内容详见《重大风险隐患自查排查指南》。

(一)汛期暑期安全风险隐患。

1.公路运营。

①公路高填深挖、陡坡路堤、不良地质等重点路段的边坡塌方风险;

②自然灾害影响区域的公路桥梁、涉水桥梁和过水涵洞的垮塌风险;

③公路隧道洞口边仰坡及隧道洞身衬砌等部位坍塌风险;

2.道路运输。

①“两客一危”、企业冒险运输、涉险运营;

②“两客一危”车辆和重型货车技术状况不良;

③汽车客运站安全查危制度落实不到位及司乘人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

3.应急管理。

①未建立健全汛期预警与预防机制;

②未制定防汛相关应急预案或预案内容不适用,未开展防汛演练;

③未根据灾害预警预置防汛应急队伍和装备,未按要求开展应急装备物资维护保养;

未按要求开展汛期应急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

(二)开展的专项治理行动。

1.开展工程建设领域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深刻吸取太旧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3·17”基坑坍塌事故教训,对我区辖区内所有在建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全面排查,突出加强隧道、桥梁和路基高边坡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治理,紧盯临水临崖、隧道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项目。加大对重大工程、重点地区、高风险时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挂靠和“边审查、边设计、边施工”等行为,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知识培训,严防盲目抢工期、赶进度,严惩严处违法违规行为。

2.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深刻吸取梅大高速茶阳路段“5·1”塌方灾害教训,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提高地质灾害预警科学性、准确性。一是组织对全区农村公路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细致排查,要严格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落实防灾主体责任,全面查清安全风险,摸清隐患底数,圈定重点防范区,开展排查治理;二是对道路施工、公路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存在诱发地质灾害风险区域以及沿山道路存在威胁住户、行人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治理措施;三是加强对危及农村公路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巡查、检查,负责道路地质灾害隐患及时进行监测、治理。

3.省交通运输厅开展的专项治理行动重点任务。

主要检查各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实施、重点任务攻坚、责任措施落实、工作机制保障等重要工作和环节推进情况。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4月21日)。

1.4月10日前,区交通运输局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对排查整治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2.4月21日前,通过视频方式参加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的排查整治专题培训。

3.4月30日前,根据市局专题培训内容,对城区重点企业完成全覆盖培训,培训情况要及时报市局工作专班。

(二)自查排查阶段2025年5月15日)。

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主要生产经营部门、专家或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依据重大风险隐患自查排查指南(见附件),全面深入开展内部排查,主动向所属行业管理部门报告发现问题数量及风险隐患清单。对排查出的风险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对排查出的隐患立行立改、闭环管理。

按照分级分类监管原则,各相关股室要对负有直接安全监管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自查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对未报告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的、报告风险隐患清单为零的,要组织重点督促排查,对易存在导致群死群伤事故重大风险隐患的重点部位要开展现场验证式核查。对报告的重大风险隐患,要逐一排查核实整改完成和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三)县级排查阶段(2025年5月30日前)。

各相关股室对本辖区内监管的企业进行全覆盖排查,对企业自查不到位的,加大约谈、通报、警示力度。对于存在重大隐患但未排查出来的,或者对排查出的重大风险管控不到位、重大隐患整改不彻底的企业将移送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进行处罚。并及时组织专业力量消除隐患、管控风险。

(四)市局巡查检查(2025年5月30日前)。

市局组织有关领导带队对各县交通运输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查,并延伸至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进行验证式抽查。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对辖区内不放心、不托底的重点地区、部位和企业,开展重点巡查。对自查、排查、抽查不到位的,加大挂牌督办、约谈曝光、警示通报、指导帮扶力度。对于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要提级管控。对于排查工作开展不认真不深入的、工作进展缓慢的、重大风险源较为集中的重点企业,由巡查检查组开展现场指导。

    (五)7月1日至汛期结束,巩固提升阶段。

发现的重大隐患,城区交通运输局建立重大隐患整改台账,指导加快整改,推进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对短时间内难以完成整改的,各相关股室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防措施,必要时市交通运输局要提级管控。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开展深入分析,查找行业安全监管薄弱环节和短板不足,完善制度措施。

有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各级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

各相关股室的主要负责人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确保责任层层传导到位、措施层层落实到位。

(二)加强信息报送和跟踪指导

各相关股室每日14时前将排查情况报送到局安委办,由局安委办统一汇总当日问题隐患数据及整改进展情况上报市交通运输局,并加强审核把关,提升数据报送质量。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专班每日通报排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对工作不力的企业和单位开展调度,必要时采取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各相关股室要加大工作力度,对存在重大隐患但未排查出来的或对排查出的重大风险管控不到位、重大隐患整改不彻底的,要提级管控,必要时警示曝光、约谈通报。

(三)充分发挥行业专家作用。

各相关企业要完善专家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参与隐患排查治理的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和第三方服务机构技术优势,提升发现问题隐患、解决问题隐患的能力。

(四)完善优化安全生产举报机制。

交通运输局按照市交通运输局设置安全生产举报电话的要求,推动安全生产举报电话与12328等服务热线统一受理,指导督促行业企业建立内部隐患举报奖励机制,鼓励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发挥监督作用。

城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举报电话:0356-2087866

联系电话:0356-2082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