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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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城区交通运输局关于货运司机从业人员投诉处置制度

发布日期: 2025-04-11 发布机构: 城区交通运输局

晋城市城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运司机从业人员投诉处置制度

根据(城交函【2025】9号)《晋城市城区交通运输局关于成立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诉受理:货车司机可拨打 12328 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或拨打晋城市城区交通运输局监督电话0356-2088313、0356-2087866(传真)进行投诉。受理人员需详细记录投诉内容,包括投诉人的姓名、联系方式、被投诉对象的信息、投诉事由等。

二、工单转办:对于货车司机的投诉工单,晋城市城区交通运输局党办按照职责所属科室负责的原则进行转办至相应的晋城市城区交通运输局职能科室。如货运司机从业人员诉求需其他部门办理的,由党办牵头,将诉求移交至相关职能部门,并对职能部门办理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并及时反馈。

三、调查核实:承办的晋城市城区交通运输局职能科室接到工单后,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通过查阅相关文件、资料,询问当事人、证人,调取监控录像等方式,收集证据,查明事实真相。

四、处理反馈:承办的晋城市城区交通运输局职能科室根据调查核实的结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投诉事项进行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一般简单问题在 3 小时内回应,复杂问题 72 小时内回应。

五、跟踪回访:晋城市城区交通运输局党办会对投诉处理情况进行跟踪回访,了解投诉人的满意度和意见建议。对当事人不满意的,晋城市城区交通运输局党办对晋城市城区交通运输局职能科室进行督办,确保货车司机权益诉求件件能落实。

六、投诉处置办结归档:晋城市城区交通运输局党办会对工单材料进行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