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及春节假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
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防范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走深走实,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底线思维、极限思维,聚焦重大风险隐患,全面深入开展排查整治行动,推动落实安全责任,严格闭环整改和管控措施,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和有影响的事件发生,全力确保春运及春节假期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组织机构
成立春运及春节假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其他局领导及城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主任担任,成员由局机关相关股室负责人和城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
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委办,负责专项行动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资料搜集、信息汇总和报送等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1月6日前)。
各相关股室要完成重大风险隐患整治行动动员部署。
(二)自查排查阶段(2025年1月15日前)。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主要生产经营部门、专家或经验丰富技术人员,依据重大风险隐患自查排查指南(见附件2),深入开展内部排查,主动向属地行业管理部门报告发现问题数量及风险隐患清单。对排查出的风险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对排查出的隐患立行立改、闭环管理。
按照分级分类监管原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对直接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组织排查。对未报告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的、报告风险隐患清单为零的,要组织专业力量驻点排查;对于报告的重大风险隐患,要逐一排查核实整改完成和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三)抽查巡查阶段(2025年1月20日前)。
市局检查指导帮扶将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对城区交通运输局排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延伸至重点企业、重点部位进行验证式抽查。对排查不到位的股室,将进行约谈、通报、警告。对于存在重大隐患但未排查出来的,或者对排查出的重大风险管控不到位、重大隐患整改不彻底的,将进行提级管控,要及时组织专业力量消除隐患、管控风险。
(四)市局检查指导帮扶(2025年1月1日至2月22日)。
市局组织有关领导带队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抽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查,并延伸至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进行验证式抽查。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抽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接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为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交通场站等)、负责的在建公路工程项目。对自查、排查、抽查不到位的,加大挂牌督办、约谈曝光、警示通报、指导帮扶力度。对于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要提级管控。对于排查工作开展不认真不深入的、工作进展缓慢的、重大风险源较为集中的重点地区,由巡查检查组开展现场指导。
市局巡查检查组要于1月20日前至少开展一次巡查检查。
四、有关要求
(一)健全信息台账。局安委办通过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系统,于1月5日前健全企业基础信息台账,切实摸清底数,确保不留死角。
(二)建立隐患清单。各相关股室要督促企业全面建立自查自改隐患清单,从1月6日开始,每日17时前,报送至局安委办,由安委办通过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系统,报送重大隐患信息。
(三)坚持问题导向。各相关股室要重点检查风险高、隐患多、基础差及非法违规行为多的企业。要通过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畅通举报渠道,严格受理转办核查,推动企业建立完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四)强化整改落实。各相关股室要指导企业坚持立行立改和常态长效相结合,抓好隐患整改落实。市局检查指导期间发现的重大隐患,由市局挂牌督办。
(五)严格落实责任。各相关股室要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作为重中之重,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组织实施、带队落实,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时效。
城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举报电话:0356-2087866
联系电话:0356-2082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