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
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在区专项行动领导组的领导下,设立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各分管局长担任,成员由局机关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
交通运输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依托局安委办组建工作专班,各相关股室派人参加,负责专项行动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督导检查、资料搜集、信息汇总等工作。
三、创新工作举措
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2025年3月底结束,自查自改和抽查检查同步进行、贯穿始终。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12月10日)。交通运输专项行动领导组及时召开专题会等进行专题研究、全面部署,结合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特点,针对性制定出台具体检查计划和隐患排查重点。
(二)自查自改阶段(12月11日—12月31日)。各交通运输企业要对本企业每个单元、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进行全覆盖自查自纠自改。一是“两客一危”企业要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专家进行地毯式排查。二是中小微企业由各相关股室督促,采取以强带弱、结对帮扶的形式开展自查自改。三是集团公司、主体企业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要深入下属企业开展安全检查指导工作,对下属企业开展一轮全覆盖检查,实行安全隐患清单化管理,做到“一企一台账”。
(三)分级检查阶段(2025年1月1日—2025年1月27日)。交通运输专项行动领导组要按照“全覆盖检查”的要求制定监督检查计划,通过“四不两直”、明察暗访、专家体检、交叉检查等方式开展全覆盖检查,其中市局要对直接监管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城区交通运输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联合有关部门采取“联合检查”方式对本行业本领域企业进行集中排查治理,确保交通运输领域企业完成一轮全覆盖排查检查。
(四)案例宣传阶段(2025年2月3日—2025年3月20日)。各单位要结合每年2月开展的警示教育活动,对近5年典型和较大及以上事故灾害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深入剖析原因,并选取1-2个典型安全生产事故案例,组织交通运输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切实用事故案例教育人、用事故案例警示人、用事故案例提升人,促使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从业人员真正从思想上重视安全、从行动上确保安全,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
(五)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3月21日—2025年3月31日)。各股室要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做法,深入分析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认真查找深层次矛盾和原因,补齐在规章制度、管理规定、规程措施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四、重点排查内容
(一)道路运输领域。一是深刻吸取近期多地大客车侧翻、起火以及危货运输车辆泄漏等教训,重点排查驾驶员驾驶行为、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运行路线安全风险隐患。二是聚焦“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驾驶人员开展冬季安全“敲门行动”情况。三是加强驾驶员安全提醒教育,强化智能视频监控和动态监控装置使用,及时发现纠正驾驶员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分心驾驶等不安全驾驶行为。四是强化驾驶员安全意识教育和心理疏导,严防身体不健康、心理不适应的驾驶员上岗从事营运。五是严格落实客车安全例检制度,强化车辆检测检验,做好安全锤、安全带、灭火器、应急门等关键安全设施检查维护,严防客车自燃等事故。六是重点围绕车辆轮胎、转向、制动、油气电路等重点部位的排查检修,确保关键零部件性能良好,严防车辆“带病”运行。
(二)公路运营领域。一是重点排查在役危桥危隧垮塌安全风险隐患,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在役危桥危隧检查、监测,按规定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交通管控,及时实施加固改造。二是完善旅游公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安全评估和隐患排查。三是排查临水临崖、长大桥隧、长陡下坡、团雾多发路段、易积雪结冰路段风险隐患管控以及防滑、防冻、防凝等安全防护措施执行落地情况。四是重点排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货车上路行驶、大件运输车辆不办证“黑跑”、“大车小证”等安全风险隐患。五是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等情况。
(三)公路工程建设领域。一是重点排查在建工程高填深挖路段、深基坑、桥隧涵通道等重点部位,工程施工穿越岩溶发育区、软弱围岩或高风险断层、沙层、采空区、高地应力、高瓦斯或瓦斯突出等不良地质区域安全隐患,紧盯桥梁挂篮、移动模架、满堂支架、大型围堰、架桥机、龙门吊、塔吊安全隐患整治。二是排查工地内临时建筑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以及临时建筑使用燃烧性能低于A级要求的材料或构件老化、损坏等安全隐患治理情况。三是打击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四)铁路沿线安全领域。深化铁路沿线环境隐患排查整治,突出路外伤亡管控、公铁并行交汇地段风险防控、涉铁施工安全管理和油气管网隐患治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解决突出问题。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扣紧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对行业内潜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做到心中有数、治理有策,靠前指挥、履职尽责。要切实承担起“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职责,全面加强安全管理,杜绝推诿扯皮、责任悬空、监管空白等问题。督促企业落实专项行动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落实落细全员安全责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二)严肃执法问责。对存在违法行为屡教不改和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移送市交通综合执法队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和挂牌督办等措施;对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依法关闭取缔;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检查发现存在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整治整改走过场等突出问题的企业,要建立情况通报机制。
(三)抓好统筹协调。要充分运用“清单管理、办结销号、情况通报、警示约谈、督导巡查、定期调度”等工作机制,推动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务求实效;要严格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合并检查项目,减少检查频次,提高工作质效;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遇有突发事件按规定报告处置;要加强舆情监测引导处置,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