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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城区交通运输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 2024-10-11 发布机构: 城区交通运输局

晋城市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2024年区交通运输局法治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省市区法治建设各项部署要求,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全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年度学习计划,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法治培训及执法人员轮训的重要内容,结合全区交通运输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积极推进学习成果转化

2、推动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落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我区实施方案,统筹推进《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意见》,切实抓好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区委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按规定向上级报告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3、坚持问题导向,提高调查研究实效。积极参与法治建设民生观察和“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坚持依法行政,广泛开展交通法治建设工作调研,重点开展破解复杂难题的对策性研究,积极探索、挖掘、总结、推广法治建设中的经验做法,夯实筑牢基层法治工作基础。

4、持续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党组每年应专题研究法治工作。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年度述法工作。

二、持续完善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

5、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的调整情况,及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或废止。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废除各类限制企业平等竞争的不合理规定,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创造性。

6、持续加强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严格落实《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的作用。

三、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7、建立完善综合执法制度。按照中央和部省市区关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要求,协调推动完善改革配套制度。认真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提升三年行动,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8、扎实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常态化查纠整改工作。以常态化推进司法部门行政执法专项监督问题整改为重点,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不断巩固和拓展专项整治行动成果,紧盯突出问题抓紧抓实常态化查纠整改。聚焦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关注度高,容易引发负面舆情的重点问题,深化自查整改各项有效举措,逐项核实、对账销号,严肃责任追究,及时通报负面典型,切实发挥警示作用。

9、持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为抓手,推动法治队伍由数量向质量效能转变,进一步健全执法人员日常学习教育制度、岗位培训制度,加强执法人员任职资格培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充分利用好行政执法大讲堂、“人人上讲堂”等载体开展集中专题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运用“线上+线下”方式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0、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落地落实。落实依法治区办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的工作措施,聚焦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持续提升交通运输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落实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为行政决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提供法律意见和法治保障,更好服务法治政府建设。

11、持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相配套的工作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构建流程畅通、运行高效、人民满意的行政复议工作格局。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政调解的有效衔接,共同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四、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和规范行使

12、持续提高监管效能。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质量信誉考核;认真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事项清单化管理,对检查内容相近的开展部门联合抽查,努力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继续抓好“双随机、一公开”等信息共享平台的应用,做好数据收集、双公示等工作。扎实推进行业信用建设培训工作和诚信文化建设,组织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活动。进一步完善“互联网+监管”系统,提升数字化、智慧化监管水平。

13、主动接受各种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认真做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进一步提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服务监督电话咨询、投诉等事项办理效率和质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五、扎实开展交通运输普法宣传和法治培训教育工作

14、加强行业普法宣传教育。继续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交通法治建设,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充分利用“宪法宣传周”“路政宣传月”和“信用交通宣传月”等活动载体,继续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以及行业法律法规规章等宣贯工作,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行业氛围。抓好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及法律法规学习。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法治教育作为干部培训、业务培训、执法队伍培训的必训内容。适时举办交通运输系统法治专题培训班,切实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15、加强平安建设宣传,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加强平安建设宣贯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全干预、勤调处,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一站式”调处化解机制。深化诉源治理,推动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源头预防调处化解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把法治思维贯穿其中,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

六、加强法治监督和保障

16、切实提高行政应诉质量。按照《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要求,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制度,落实支持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生效裁判等制度,最大程度消解矛盾纠纷。

17、强化法治建设绩效考核。落实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评价暂行办法》,按照依法治区委员会法治建设考核指标体系,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举措,做好有关评价和考核工作,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