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交通运输局

晋城市城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发布日期: 2024-03-08 发布机构: 城区交通运输局

晋城市城区交通运输局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事故,根据《晋城市城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晋城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结合城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二大行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交通运输行业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2024年,全面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实现清单式管理2025年,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深入推动实施针对重大风险隐患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2026年,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根据《晋城市城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安排,成立城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项领导组组长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局机关相关股室主要负责同志组成,负责统筹交通运输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推进本地区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行动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强化统筹协调,收集汇总信息,跟踪督办落实,推动交通运输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扎实开展。

三、主要任务

开展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能力提升行动。

1.制定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要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面的内容,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建立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局党组每月至少研究一项安全生产相关议题,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要优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增加考核权重,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与单位和领导干部评先评优挂钩。

)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厘清行动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和“三管三必须”、业务相近的原则,修订完善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聚焦职能交叉和新产业新业态行业领域的监管空白和“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的情况,及时厘清职责,消除监管盲区漏洞。

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行动

3.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常态化推进“五位一体”督导检查,围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不断深化重大事故隐患企业“两级确认”,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整改质量。

4.强化安全风险源头管控。严格“两客一危”车辆和企业的源头监管,加强同公安部门的协同会商,严格监管闭环,强化针对性的监督检查。通过年度核查、市场检查等方式加强经营资质动态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严格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批,加强工程地质勘察深度,科学选线选址,合理避让地质灾害等危险区域,完善桥梁隧道设计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修订相关技术标准。

5.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健全完善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督促指导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事故多发、高危领域每月至少1次),完善落实覆盖企业每一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对于未开展排查或查出重大事故隐患后拒不整改等,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通知到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6.强化道路运输领域安全治理。督促指导道路客运接驳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接驳组织方案,规范开展接驳运输。区交通运输局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加强与公安、应急等部门沟通协作,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督促指导企业落实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制度,严防车辆“带病”运行。依法严查客车脱离动态监控等行为。依托重载货车动态监控数据,联合公安部门精准筛查并布控涉嫌严重疲劳驾驶货车和驾驶员,严肃查处疲劳驾驶行为,倒逼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旅游包车管理,督促车辆所属企业及时排查治理旅游客运安全隐患。

7.强化公路运营领域安全治理。开展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排查专项治理行动,加强违法信息比对、事故分析研判、联合执法通报、联合事故调查等工作。积极探索并大力推进普通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加强大件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强化大件运输通行监管智能化,进一步提高未经许可擅自上路行驶、车证不符、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的发现查处能力

8.强化工程建设领域安全治理。加大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查处力度。指导参建单位完善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平安工地建设,积极开展平安工程冠名,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推动现场管理网格化,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桥梁高处作业安全管控,强化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加强项目施工驻地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强化临灾预警反应。

9.强化铁路沿线安全治理。推进基层“双段长”业务培训,夯实合力共治的工作机制。开展铁路沿线油气管线、上跨铁路桥梁防护、轻硬质漂浮物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消除外部环境对铁路安全的影响。

10.强化人密场所消防安全治理。聚焦汽车客货运场站、施工驻地、办公楼等人员密集场所,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重点排查整治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安全疏散条件不足、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违规用电和消防设施或器材损坏停用等突出问题隐患。

)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11.聚焦区管重点工程项目、“两客一危”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由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具体实施,同步安排有关安全监管人员跟班参加培训。区交通运输局有计划、分步骤统筹推动辖区内道路客货运输、工程建设、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运营等领域基本实现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组织“两客一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市级组织的培训。2024年重点开展道路客货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2025年重点开展工程建设、公路运营、铁路运营等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含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事故警示教育以及行业领域有关培训内容,时间不少于3天,参训率应达到100%。

)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2.行业主管部门主动作为。2024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完善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通过考核发证等手段,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区交通运输局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判定标准和有关要求作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

13.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落细。以实训为主,常态化组织开展“三违”事故警示教育、应急演练、自救互救等培训。对“三违”人员开展脱产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严格实行特种作业人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职工先培训后上岗等制度并加强日常管理。聚焦从业人员和交通参与者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企业每年至少组织从业人员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事故多发、高危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强化交通参与者出车前安全培训,让从业人员和交通参与者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掌握自救互救能力。强化重要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技能比武,提升职业道德水平,加强安全行为自律。关注“两客一危一货”等领域驾驶员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加强防御性驾驶培训,推动提升在突发情形下的应急处置操作能力。动交通运输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外包外租从业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安全培训、统一落实全员责任、统一安全检查,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14.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新制(修)定行业标准规范宣贯活动,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指导企业从规章制度、责任体系、基础保障、教育培训、双重预防机制、应急救援、安全文化等方面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自查,按要求定期对制度适用性、有效性及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推广先进经验。制定并落实对安全生产低风险企业采取减少检查频次、优先复产验收、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激励政策,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降低安全风险等级。2024年在“两客一危”道路运输、建设工程等领域选取部分企业开展试点建设工作。2025年完成50辆车以上道路普货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年底前,在“两客一危”、道路普货运输、工程建设等领域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推广先进经验。

)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及“行业清单”行动

15.组织开展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制定印发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指南宣贯活动。2024年6月底前,梳理覆盖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指南,形成“行业清单”,并针对新问题、新风险、新标准动态调整,增强操作性和实用性。

(八)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16.2024年6月底前,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按照集团公司季查、分公司月查、车间(安全管理部门)周查、班组日查的要求,各级主要负责人带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高危行业领域要加大检查频次)。严格开展责任倒查,对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依法依规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际受益人和上级公司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单位要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17.督促交通运输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规定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体检式”精查,强化源头管控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到位。

18.健全本辖区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2024年底前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各部门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九)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19.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推动实现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全覆盖,深化北斗定位技术在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中应用,推进在车辆上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推进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装置安装使用,加大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S)等主动安全技术在重型营运货车上的推广应用,鼓励营运车辆安装辅助自动驾驶技术装备。深入推进全国治超“一张网”工程。推进长大桥梁隧道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建设,持续开展国家公路网技术状况监测。强化养护工程作业现场监测预警和智慧化管控,提升安全风险感知、防范和快速处置能力。

20.强化运输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及时更新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及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会同公安等部门推动安全技术状况不达标的营运车辆退出运输市场。巩固道路运输车辆治理工作成效,推动健全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长效机制,稳步推进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等超限运输车辆治理,推动提升货运装备本质安全水平。

21.强化公路本质安全提升。推进公路危旧桥梁(危隧)改造、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行动,推进公路机动车通行繁忙区段和校车等区段铁路道口“平改立”,组织各地创建“公路安全精品路”、“平安工地”“平安文明路”等创建工作,提升公路安全本质水平。深入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深化农村公路“千灯万带”示范工程,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防灾减灾能力。

(十)开展监管执法保障能力提升行动

22.提高安全监管装备保障能力。落实安全监管监察职业能力建设标准要求,为监管执法人员配备专业装备,基本实现监管人员移动终端、记录仪、个人安全防护等装备人手一台(套)。

23.加大安全监管经费保障力度。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将安全监管经费全部纳入同级财政保障范围。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每年要在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安全生产监管经费,切实保障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十一)开展安全生产精准监管和帮扶行动。

24.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进一步健全落实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奖励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充分发动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举报重大风险隐患,制止和惩处安全生产非法违规行为。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对报告的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激励“内部吹哨人”和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

25.推进精准监管、联合惩戒。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加大挂牌督办、警示约谈、通报曝光等力度,聚焦重大风险隐患,深入推进精准监管,严厉“打非治违”。加大“互联网+监管”推广应用力度,推广运用非现场监管方式实现“远程+现场”监管。加大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现场监督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检查抽查工作机制。对严重违法行为联合市交通执法队依法采取限期整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以及对主要负责人和企业“一案双罚”等措施,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统计、监管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组织开展监管练兵和比武竞赛。

26.强化安全监管人员能力提升。以《安全生产法》以及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为重点内容,强化监管人员能力培训。综合运用“线上+线下”、“理论+实操”、“调研+评估”等方式方法,开展监管业务能力强化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安全生产行政监管人员装备配备,推动监管队伍规范化建设。按照分类分级监管原则,组织对事故多发、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建立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选聘专兼职监管技术检查员参与安全生产监管,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会同金融监管部门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十二)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27.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落实“谁监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监督检查、检查调研等时机,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采取安全宣讲、知识竞赛、有奖问答、宣传资料发放等多种形式,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配合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统筹用好“两站两员”、农村公路护路员、乡村农机安全监理员和协管员等力量,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提示。持续深化“安康杯”竞赛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创建工作,规范创建标准,提升创建质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方法步骤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月底)编制印发晋城市城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全面部署启动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行动实施方案或专项方案,对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2月29日前将行动方案报市局安委会办公室及城区安委办。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4年3月至2025年12月)各股室按照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十二大行动”,对本辖区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治本提升阶段(2026年1月至2026年9月)动态更新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单位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形成一批制度成果,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6年10月至12月)对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要求,组织开展本地区、本单位推进落实情况自查自评,形成自查总结报告。局安委办将细化评估标准,组织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对重点企业进行资料审查及现场评估,逐条逐项查验任务措施推进落实情况,找短板、查弱项、补漏项,分析原因、精准施策、整改到位,确保三年行动各项任务措施顺利实施、各项整治任务圆满完成。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领导组全体成员要提高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将治本攻坚行动抓在手上,切实推动措施落实见效。要深刻认识做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极端重要性,成立领导机构,结合实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和时间进度要求,按计划、有组织地推进实施。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保障工作。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合理安排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相关经费,切实做好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要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要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在高危行业领域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三)加强检查评估。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检查和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推进情况作为检查考核重要内容。强化调查研究,采取明查暗访、考核评估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取得实效。培育发展一批有实力的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严格实施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防止弄虚作假。

(四)加强激励问责。用好正向激励手段,注重总结提炼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领。强化问责问效,对工作不负责任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严肃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