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交通运输局

城区交通运输局2024年道路水路春运服务保障和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4-02-06 发布机构: 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春运从1月26日开始至3月5日结束,共40天。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围绕打造平安春运、便捷春运、温馨春运,坚持系统谋划、统筹部署、精准施策,紧盯公众出行服务、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安全生产、行业稳定等重点任务,确保春运期间人民群众平安便捷出行,确保重点物资运输畅通有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运输组织保障

(一)提前做好客流分析研判。春运期间,群众出行意愿强烈,货物运输需求旺盛,持续时间长、运输强度大、社会关注度高,预计全跨区域人员流动量、自驾出行占比将创历史新高,营业性客运量和路网车流高位运行,安全生产压力增大。局各相关科室、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及时完成教育、人社、文旅等部门的任务,动态研判学生流、务工流、探亲流等公众出行需求,研判客流变化趋势,做好应对准备;在春运期间,加强信息化技术应用,持续开展骨干路网、主要客运枢纽等重点区域运行监测,动态跟踪客流主要流向,及时掌握客流时空分布特征,为道路水路客运经营者优化运力组织提供基础支撑。

(二)加强运输服务组织。要结合春运客流分析研判情况,做好运力储备和运输组织,加大重点时段、热点区域运力投放力度,切实满足旅客出行需求。一要指导督促运输场站持续优化工作流程,改善售退票、安检、候车、乘车等环节的服务,全面提升旅客出行体验。鼓励运输企业利用移动互联网开展定制公交、定制客运等灵活多样的服务方式,网上约、线下行,方便农民进城、市民下乡。按照人社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好春风行动”“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开展务工人员返乡返岗情况摸排,采取多种方式畅通信息咨询渠道,有序做好务工人员返乡返岗准备。引导返乡返岗务工人员加强与务工地沟通交流,错峰出行,保障返乡返岗务工人员安全、便捷出行。返乡返岗出行需求相对集中且具备条件的,可结合实际组织开行务工人员包车等点对点运输,提升运输服务和保障能力,畅通返乡返岗人员出行“最后一公里”。教育部门要求,保障学生离校返校。优化校园教学计划,合理确定寒假放假时间,尽量避开春运返程客流高峰期。要全面准确掌握属地学校学生放假离校、开学返校运输需求,离校返校出行需求相对集中且具备条件的,按照一校一策”“一级一策的原则,可组织开行学生“点对点”运输包车。按照文旅部门要求,保障旅游人群有序流动。加强重点景区门票预售情况跟踪监测,及时掌握全重点景区游客来源、规模、出行方式等信息,统筹做好运游衔接,多渠道满足游客旅游出行需求。

(三)优化旅客票务服务。局各相关科室、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按照人社部门要求组织做好春运情满旅途活动,全面提升春运公众出行体验。要指导道路水路客运经营者完善售票服务,多渠道发布客运服务信息,及时增开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增加客票预售期,拓展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小程序等线上售票渠道,推广联网售票和电子客票服务,便捷旅客购票乘车。要根据需要保留人工售票窗口,便利老年人、外籍人员等群体购票,便利旅客办理退改签等业务。要严格实行明码标价,保持车票价格基本稳定,若需依法调整价格的应提前7日向社会公布。因受恶劣天气、自然灾害影响或政策调整、运输经营者原因等导致不能提供运输服务的,相关经营者应当为旅客免费退票或统筹解决旅客出行问题。

(四)提升旅客候乘体验。要督促指导道路水路客运站经营者严格落实客运服务标准和环境卫生要求,加强站内客流疏导组织,引导旅客有序分散候车和排队乘车。根据客流变化情况,在进站、安检、售检票、候乘等关键环节,及时增加服务人员和设施设备,确保高峰时段进出站和安检通道应开尽开,减少旅客排队等待时间。

(五)强化重点群体出行服务保障。要指导道路水路客运站及客运经营者加大重点群体出行关心关爱力度,在售票、安检、候车、换乘等环节,提供暖心温馨服务。要依法依规落实军人、消防救援人员、英烈遗属和儿童等重点群体乘车优待政策,提供优先购票、安检、乘车等服务。要加强与工会、团委等组织对接,鼓励在客运场站春运一线组建志愿服务团队,为老幼病残孕等重点人群提供票务协助、候车引导、行李搬运、无障碍及专用通道等多元化志愿服务。

二、强化路网运行保障

(一)加强路网运行监测。要加强春运高峰时段易受恶劣天气影响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城市周边等路网运行动态监测,多渠道及时向公众发布实时路况等信息,引导公众合理安排出行。加强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共享与协调联动,确保跨通道等重要路段衔接顺畅加强大数据分析,认真研判春运期间群众自驾出行态势。强化干线路网、城市道路运行监测,密切关注路网交通流量,及时发布路况和拥堵缓行路段信息,引导自驾人员合理选择出行路线、时间和目的地。

(二)加强路网通行保障。要加强公路养护检查,及时排查整治公路病害。要合理安排农村公路养护施工计划,除保障公路安全运行开展的应急养护工程外,避免在春运出行高峰期间开展影响通行的公路养护作业。

三、强化交通物流保通保畅

(一)高效运转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机制。要充分发挥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作用,保持机制持续高效运转,加强部门协作和区域协同联动,强化对主要通道、重点枢纽、重点区域及易拥堵路段的运行监测和跟踪调度,做好交通物流运行风险分析研判和防范应对。要加强跟踪督办,落实即接即转即办、一事一协调、信息报送等制度,及时协调解决交通物流堵点卡点问题,确保春运期间交通物流运行平稳有序。

(二)做好重点物资运输服务保障。要按照发改、商务、农业农村等部门的任务,强化能源、粮食、矿石、民生、医疗等重点物资供需对接,做好统筹调度和运输组织,加强应急运力储备,全力保障重点物资安全高效运输。要将农机农资等纳入重点物资运输保障范围,提前谋划做好春耕备耕农资农机等各类物资运输服务保障工作。要紧密对接商务、工信等部门,“一企一策”保障外贸企业交通物流需求,确保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外贸企业国内国际运输畅通。

四、切实强化安全应急保障

(一)提前做好春运准备工作。要督促企业对所有参加春运的运输工具和设施设备全面开展检查维护,对所有参加春运从业人员全面开展安全培训,坚决杜绝车辆“带病”上路、从业人员带病上岗。

(二)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集中组织开展春运风险辨识和研判分析,建立本地区安全风险清单,督促立行立改,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聚焦“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春运启动前重大安全隐患动态清零。加强行车组织管理,充分考虑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对列车运行的影响,合理确定运行速度和行车间隔;做好极寒天气下地面、高架线路露天设备维护保养,坚决防止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导致事故发生。

(三)全面做好人员设施设备保障。要督促道路运输经营者对照春运大客流特点,加强驾驶员安全培训教育,特别是针对路面结冰、团雾、极端恶劣天气等突发场景,加强防御性驾驶培训,提高驾驶员应急驾驶技能。要密切关注驾驶员身心健康,严禁身体不适应、心理不健康的驾驶员上岗运营。要对照冬季道路水路运输特点,全面开展运输装备和安全设施检查维护,加强设施设备运行监测,确保交通运输工具准备到位、设施设备状态良好。要严格落实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严格执行道路旅客实名制管理规定,做好旅客及行李物品、托运物品、滚装车辆等安检查危,严防违禁物品进站上车。

(四)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要督促道路客运经营者严格落实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管理规定,对存在虚假接驳、接驳点不规范运行的,及时通报车籍地交通运输部门跟踪整改。要加强两客一危车辆和重载货车动态监控,严防车辆脱离动态监控运行。要严格落实电子运单制度,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过程安全管理。

(五)做好冬春季新冠病毒感染及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要督促道路水路客运经营者及相关运营单位认真做好客运场站、交通运输工具的清洁消毒、通风换气等工作。要督促客运经营者做好一线从业人员健康监测,避免带病上岗、交叉感染。要倡导公众出行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倡导旅客进入客运场站等公共交通工具时科学佩戴口罩,为旅客健康出行提供适当便利和服务,让旅客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春运期间,一旦发现聚集性疫情要及时报告、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六)加强安全督导检查。要将安全督导检查贯穿春运全过程,采取联合检查、暗访抽查、行业自查等多种形式,聚焦两客一危车辆和重型货车、重点船舶等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安全检查,确保交通工具、安全设施设备状态良好。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针对冬季路面结冰湿滑、大雾团雾、极端恶劣天气、自然灾害以及交通事故等突发场景,加强防御性驾驶和安全防护培训,提高驾驶员应急处置操作能力。督促运输企业加强营运车辆和驾驶员监控管理,及时提醒纠正违规驾驶行为。强化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协同监管和执法协作,严厉打击疲劳驾驶、超速行驶和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

(八)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处置。要会同公安、气象等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机制,针对恶劣天气、重特大运输安全生产事故、旅客大量聚集等突发情况,建立完善应急预案,统筹做好部署安排。要科学部署应急救援力量,保持救援人员、设施装备等处于应急待命状态,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能够及时响应,迅速有效处置。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监测研判,多渠道做好恶劣天气预警提醒,一旦出现强降温、大范围冰冻雨雪等极端情况,及时督促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调整运输计划,严格落实禁限行规定,确不具备运行条件的,应停尽停、应关尽关、应撒尽撤,杜绝冒险运输、涉险运营。要妥善做好突发状况下的旅客分流疏导,遇大客流需跨区域调配运力、增开运输专线的,要加强运输工具检查维护和驾驶员安全培训,最大限度保障运输安全。

五、营造春运良好氛围

(一)引导公众文明有序出行。要利用微信群等各类媒介,及时发布出行服务信息,引导公众合理安排出行计划,错峰避峰出行。要加大安全文明乘车宣传力度,引导公众诚信文明出行。要会同公安部门重点加强农村地区出行安全宣传,引导社会公众选择合规客车出行、全程系好安全带。

(二)加强春运人文关怀。局各相关科室、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要加大对运输企业的助企纾困力度,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要加强对奋战在春运一线的司乘人员、执法人员、服务保障人员等从业人员的关心关爱,对春节假期在岗职工开展走访慰问。要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下的兜底保障,为临时滞留人员提供餐饮、热水、休息、如厕、保暖等基本服务。

(三)加强春运工作宣传。充分利用微信群等各类媒介,规范做好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要广泛收集春运服务一线典型做法和干部职工坚守岗位、无私奉献、真情服务的感人事迹,多渠道深入开展接地气、贴民心的宣传报道,积极营造春运工作良好氛围。要广泛宣传春运交通安全知识,曝光典型案例,让群众随时都能看到交通安全宣传、感受到宣传氛围,扩大影响力。围绕重点时段,结合注意事项,引导群众合理规划出行。针对客运企业负责人等重点人员,精准推送警示信息,提升震慑效果。

(四)畅通服务监督渠道。要提升12345热线业务办理质效,及时解答旅客信息咨询,及时受理、跟踪督办春运期间群众咨询投诉,保障旅客合法权益。

六、全面加强春运工作组织领导

(一)加强综合运输工作协同。城区交通运输局成立2024年道路水路春运服务保障和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统筹推进春运服务保障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加强春运值班值守和应急信息报送工作。春运期间,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执行7×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春运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要加强交通物流运行监测,强化督办转办,“一事一协调”解决各类交通物流不通不畅问题诉求,保障各类重点物资运输需求,确保交通物流运行畅通高效。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保障信息联络渠道畅通,全面掌握春运期间道路水路运输生产和稳定运行情况,妥善处置道路水路突发事件。发生较大及以上等级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或突发事件后,半小时内通过电话向局值班室报告事故(事件)情况,1小时内书面报告事故(事件)情况,重要情况边核边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联系电话:2087866(传真同号)。

(三)做好道路春运信息报送工作。办、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各相关科室要安排专人每日8:30前报送前一日道路客运运力、客运量等“春运期间客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