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晋城市城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发布日期: 2023-11-27 发布机构: 城区交通运输局

晋城市城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为坚决整改一批可能导致事故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多发态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即日起至2023年12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行动”。

一、总体要求

深刻认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聚焦老旧货车技术状况不良、货车疲劳驾驶和超限超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不规范、营运车辆长期脱离动态监控、道路客运非法违规运营、驾驶员应急操作技能不强、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走过场等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开展针对性整治,全力防范遏制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底线,推动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协调,推进“百日行动”工作取得实效,城区交通运输局成立了“百日行动”领导小组。

长:陈志刚城区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崔城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城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各相关科室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主任由左浩兼任。

、重点任务

(一)集中排查整治老旧货车安全隐患

各相关科室要以道路运政管理系统中10年以上车龄的重载货车信息为基础,梳理形成我区老旧重载货车清单,逐车联系所属经营者开展技术状况排查,重点排查车辆制动、转向、灯光等关键部件技术状况,对于存在普遍安全隐患的车型,要积极联系车辆制造企业和检验检测机构给予支持,推动整改到位;对于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经营者并告知其整改到位,整改期间不得投入运营;整改后仍不符合技术要求的,要将情况及时反馈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行动”领导组。

(二)集中整治重载货车违法违规行为

各相关科室要对照市每月通报的涉嫌存在超速、疲劳驾驶等行为的重载货车和所属企业信息逐车逐企进行核实。对道路货运企业未建立或者未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对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率低于90%的,要将情况及时反馈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行动”领导组。

(三)集中整治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隐患

各相关科室组织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作业人员未经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即上岗作业、危险货物运输罐车罐体未经专业机构检测合格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常压液体罐车罐体运输介质超出适装介质范围或超过核定载质量载运、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未按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运输剧毒化学品和爆炸品的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含罐式挂车)在消除危险货物危害前到不具备危货车辆维修条件的维修企业进行维修等行为,对查实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将情况及时反馈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行动”领导组。

(四)集中整治长期不上线运营车辆

根据交通运输部分期分批集中通报在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等长期不上线的“两客一危一重”营运车辆,各相关科室要对照通报车辆,对查实存在脱离动态监控行为的营运车辆和驾驶员,对纵容所属营运车辆脱离动态监控的道路运输企业,要将情况及时反馈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行动”领导组。

)加快提升司乘人员安全防护能力

各相关科室要对近三年来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道路运输企业,逐一督促开展驾驶员安全教育特别是防御性驾驶培训,提升驾驶员在车辆爆胎、起火、碰撞、落水,以及湿滑路面行驶、长大下坡制动失效、突遇自然灾害、紧急躲避障碍物等场景下的应急处置操作能力。要加大“安全带就是生命带”宣传力度,督促客运驾驶员严格落实安全告知制度,从严执行“六不出站”管理规定,确保司乘人员行车中按规定全程使用安全带。

)强化事故警示教育和约谈通报

各相关科室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严格处置,坚决防止警示教育搞形式走过场。

、保障措施

各相关科室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对一线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充分调动一线工作人员积极性,加强动态跟踪和实地检查,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真心实意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推动改善行业发展环境,确保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