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交通运输局

晋城市城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晋城市城区燃气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1-24 发布机构: 城区交通运输局

晋城市城燃气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6·21银川烧烤店燃气爆炸重特大事故教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巩固我区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百日攻坚”等行动的整治成果,切实改善我区当前燃气安全形势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现就城区燃气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指定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燃气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强化企业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和技能,“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实现风险总体可控、隐患基本消除、监管全面到位,减少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杜绝特大事故。健全法规标准,完善管理机制,强化科技赋能,全面提升排查整治质量和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推动燃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加快建立城镇燃气安全长效机制。


(二)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为本、突出重点。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聚焦企业经营、充装、输送配送、用户使用、燃气具生产流通使用、监管执法等各环节,紧盯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风险隐患,采取精准严格有力措施集中攻坚,守牢安全发展底线。

——坚持系统治理、全面整改。围绕燃气安全“一件事”全链条明确、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常态化联合监管机制,加大执法力度,消除监管空白,形成监管合力。落实落细各项措施和工作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切实提高排查整治质量,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抓紧解决瓶装液化石油气全链条安全管理的突出问题,统筹推进老化管道更新改造、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等工作,全面消除燃气安全重大风险隐患。着力破解燃气安全深层次矛盾问题,既整治设施设备环境的“硬伤”,更补上制度管理和从业人员素质的“软肋”,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做到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工作目标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基础上,20天左右时间开展摸底排查,全面排查城镇燃气全链条风险隐患,建立整治台账2个月左右时间开展集中攻坚,切实消除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再用半年左右时间提升巩固集中攻坚成效,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排查出风险隐患全面完成整治,构建燃气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2025年底前,健全相关法规标准体系,完善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安全管理机制,夯实燃气安全管理基础,基本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工作安排

(一)摸底排查阶段(即日起至9月25日)对城镇燃气运输企业风险隐患深挖细查、对深层次矛盾问题“大起底”,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1.工作方式。城区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工作机制,市场监管、商务、应急管理、公安、消防救援以及教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民政和乡镇(街道)等部门,协调联动开展排查整治,避免多头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经营。要组织动员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做到真正发现问题、真正整改到位,提高排查整治工作质量。要督促相关企业对照专项整治任务和要求,自查自改燃气安全风险隐患。要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建立公众举报监督和核查处理机制,鼓励群众和企业员工举报身边的燃气安全风险,查实重奖。

2.摸底排查。区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对照本次排查整治工作中明确的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范围,按照职责分工对涉及城镇燃气的道路运输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方位摸底排查形成城镇燃气道路运输企业安全整治摸底表。

3.建立台账。区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要建立隐患整治台账,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实行清单管理,逐一登记在册,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限期办结、动态清零。坚持“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排查整治不深入、不细致、“走过场”,查不出问题或者查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要启动责任倒查追究机制。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3年9月底至11月)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再用2个月左右的时间,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坚决消除排查出的城镇燃气风险隐患。

1.加强整改。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行立改,消除隐患。因客观原因无法立即整改到位的,要确定有效管控措施,防范风险隐患上升为安全事故;经排查无安全隐患的,也要做好记录,确保全覆盖、底数清、控风险、消隐患。

2.严格检查。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加大打击力度,影响恶劣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执法案例,强化震慑效力,形成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全面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在集中攻坚的基础上,再用半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的机制,切实巩固攻坚成效。要盯牢隐患整改,全面整治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确保存量安全隐患逐项及时整改到位,防止久拖不改、改后反弹。

(四)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24年7月起)深入剖析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认真总结推广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加快完善相关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城镇燃气市场监管机制,健全燃气安全管理体制,加强人财物等要素保障,持续提升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全民安全素养,推动城镇燃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基本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隐患排查整治集中攻坚

1.区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要对燃气运输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企业、货运车辆从事燃气运输的,要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对已取得许可但不再符合许可条件的企业、货运车辆从事燃气运输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抄告市行政审批中心依法吊销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区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要对运输企业未利用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加强燃气运输车辆和驾驶员动态监控管理,对驾驶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等加强监管执法。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安全素养

1.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介、挂图、公益广告等宣传介质以及户外电子屏、广告屏、公交流动广告等宣教资源,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报道。通过制作专题节目、编制事故警示短片等各类方法手段,广泛进行燃气安全等法律法规、常识知识、案例警示等内容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燃气安全舆论氛围,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确保燃气使用环节安全。

2.要持之以恒抓好安全文化建设,形成“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社会氛围。将燃气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安全教育内容。组织乡镇(街道)、社区、物业、学校等全社会各方面,久久为功,持续加强宣传教育,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和应急处置知识,提升社会公众防范和化解燃气安全风险隐患的意识和能力。

五、工作要求

区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要高度重视此次整治工作,明确有关负责同志牵头抓总,适当充实完善排查整治内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