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交通运输局

交通运输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操作规程

发布日期: 2023-11-10 发布机构: 城区交通运输局

一、总体要求

1.按照“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凡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必须根据实际情况事先测定其氧气、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等浓度,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入。未经测定的严禁进入该作业场所。

2.在有限空间危险作业进行过程中,应加强通风换气,在氧气浓度、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等浓度可能发生变化的危险作业中应保持必要的测定次数或连续检测。

3.作业时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有关用电安全技术操作规定。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

4.发现可能存在有害气体、可燃气体时,应同时使用有害气体检测仪表、可燃气体测试仪等设备进行检测。检测时,应佩戴隔离式呼吸器,严禁使用氧气呼吸器。

5.有可燃气体或可燃性粉尘的作业现场,所有的检测仪器,电动工具,照明灯具等,必须使用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要求的防爆型产品。

6.因防爆、防氧化不能采用通风换气措施或受作业环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风换气的场所,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并使用空气呼吸器或软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

7.作业人员进入和离开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均应准确清点人数。

8.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应事先规定明确的联络信号。

9.如果作业场所的缺氧危险可能影响附近作业场所人员的安全,应及时通知这些作业场所的有关人员。

10.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并在醒目处设置警示标志。

11.在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施工,必须配备必要的器具和设备,以便在非常情况下抢救作业人员。

二、重点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操作规程

(一)汽车维修喷烤漆房作业

1.喷烤漆房应由熟知操作规范的工作人员操作,严禁非工作人员随便进入喷烤漆房。

2.除保养维护和喷烤漆使用外,喷烤漆房门应处于关闭状态。

3.喷烤漆房应安排专业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维护保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保养设备、更换耗材。

4.定期对烤灯供电线、配电箱接线端子、风机、漏电保护器、温度控制器等重要部件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异常应及时安排维修。

5.喷烤漆房内部应保持干燥、清洁,及时清除室内漆渣、杂物,喷涂车辆应确保干净无尘。

6.喷烤漆房内外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严禁在喷烤漆房内调配油漆。

7.喷烤漆房应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并摆放在明显位置。工作场地严禁明火、吸烟以及其他火种。

8.打开喷烤漆房门应先通风换气,使用喷烤漆房前要先检查喷烤房内有无杂物和危险品,风机、仪表、管路、房门等附属设备是否良好,如有故障应预先排除。

9.喷涂作业须穿好防护服、戴好防毒面罩和手套等劳动防护设备,夏天喷漆还应合理控制喷涂时间防止人员中暑。

10.进行烤漆作业关闭喷烤漆房门前,要确认车辆灯光、钥匙关闭,喷烤漆房内无人,一切正常方可关门,然后再起动开关进行工作,烘烤温度、时间按照使用说明书设置。

11.烤漆作业时须有人现场监控,并记录喷、烤的开始和完工时间,工作完毕后所有开关必须复位到停机位置。

涂装作业

1.按照船舶大小、密闭情况、溶剂闪点的高低及涂装作业的特点,划分喷涂作业场所危险等级,并按规定设置涂装作业禁区,禁区内不得有各类火花溅入和热工作业。

2.喷涂作业场所内所有的电气设备、照明设施,应符合相关规定,实现电气整体防爆,并按要求做好静电防护。

3.喷涂作业场所应设置涂装作业安全警示旗及禁止烟火的安全标志,船舱内进行喷涂时,相邻舱室不得从事明火作业。

4.进入作业区的人员,不得穿化纤衣服和带铁钉的工作鞋,不得携带手机、对讲机、打火机、火柴、钥匙及其他易产生静电或火花的物品,不得从事有可能引起机械火花或电火花的各种作业。

5.喷涂作业时应对铁器固定,接触部位用橡胶皮隔离,以防摩擦产生火花。

6.作业前,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应设专人测定有限空间内空气中氧含量,按照相关规定,氧含量应在19.5%-23%之间。

7.舱内喷涂作业应配备专人监护。

8.舱室喷涂作业,应控制进舱作业人数,一般情况下,进舱作业人数不得超过5人;多支喷枪同时作业时,不得相互对喷。

9.涂装作业完工后,应继续进行通风,经可燃气体测爆合格,才能撤除涂装禁区和现场监护人员,并及时对工作场所进行清理,将剩余的涂料和溶剂及时送回仓库。

(二)交通建设项目有限空间作业

人工挖孔桩作业

1.确需采用该施工工艺的项目须提前报建设单位审批。

2.人工挖孔桩作业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水文地质复杂、孔深超过15m的需组织专家评审。

3.孔口四周设置不低于1.2m防护栏杆和警告标志、警示灯。

4.山坡处人工挖孔桩,施工前应清除坡面上的危石和浮土;存在裂缝的坡面或可能坍塌区域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5.及时清理孔口渣土,保持孔口高于地面30cm;禁止安全距离内放置重物或车辆通行,定期检查作业平台可靠性。

6.孔内应设置护盖等防止物体坠落的设施,起吊设备应装设限位器和防脱钩装置;作业人员系安全带作业,无人时锁闭孔口,安设盖板。

7.应配备气体检测仪,班前及作业过程中每两小时检测一次孔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并按方案对孔内进行通风换气;孔内应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使用防爆灯泡及防水电缆;配备停电自动制动装置。

8.每日班前检查吊机、钢丝绳、卷扬机等机具安全状况,有损坏的及时进行更换。

9.严禁临近孔口同时作业,必须跳孔作业。

预制小箱梁作业

1.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加强对内模的验收工作,定期对内

模机械传动构件或液压系统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2.定期检查钢丝绳、卷扬机等机具安全状况,有损坏的及时进行更换。

3.积极采用液压内模或机械传动构件等新工艺,利用卷扬机拖拽使模板自由收缩,降低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内部作业时间。

4.内模滑移应缓慢匀速,滑移时内模不准站人。

5.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应事先规定明确的联络信号。

6.当混凝土强度达到脱模要求时方可进行内模拆除。

7.模板收缩前必须确认各活动段连接螺栓、定位销是否拆除。

隧道施工作业

1.监理单位应按照“平安工地”建设要求及时开展安全生产条件核查。

2.施工单位应按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需组织专家评审。

3.加强超前地质预报、监控量测,对围岩情况认真观察记录,并及时反馈信息,根据围岩变化情况和监控量测资料及时调整设计与施工方案。

4.规范敲帮问顶,打眼、放炮、清渣及交接班工序,要严格落实机械找顶,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严禁盲目施工。

5.加强通风管理,严格执行设计、规范及方案要求,风机作业功率及风筒漏风率应满足施工需求;定期对洞内有毒有害气体进行监测。

6.根据现场围岩情况,按照设计图纸、变更资料进行初期支护,钢拱架、仰拱要及时封闭成环,安全步距应控制在设计及规范许可范围内。

7.提高隧道机械化程度,鼓励采用多臂凿岩台车、拱架台车、湿喷机械臂等设备。

8.加强动火作业管理,严格动火审批程序,要对周边可能造成火灾隐患的部位采取防护措施。

(三)公路养护作业

隧道养护作业

1.隧道养护作业应按规定设置养护作业控制区,一般应在交通量较小时进行。

2.隧道养护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工作服、反光背心、安全帽、肩闪灯等防护用品。

3.对养护机械、台架应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应在机械上设置醒目的反光标志,在台架周围设置防眩灯,显示作业现场的轮廓。

4.作业人员不得随意横穿行车道,需要穿越行车道时,应设专人指挥,仔细查看来车行驶情况,确认有足够安全距离时快速通过。

5.施工车辆在进出养护作业区时,应观察前后有无来车,在安全情况下驶出或进入作业区。

6.作业前应检查施工信号灯是否准确、明显,施工标志设置是否规范。

7.作业前应检测隧道内一氧化碳、烟雾等有害气体的浓度及能见度是否会影响作业安全。

8.涉及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应佩戴好安全带、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涉及单洞双向隧道高处作业时,应封闭交通。

9.在开展日常养护作业时,应注意:隧道内路面宜以机械清扫为主,清扫时应防止产生扬尘。机械清扫的时间应根据车流量及天气情况而定,避免车流高峰及雨雾天气作业;侧墙的清洁宜以机械作业为主,人工作业为辅;采用湿法清洁时,应防止路面积水,并注意保护隧道内机电设施安全;因清洗需要喷涂清洁剂时,作业人员须佩戴口罩和防风眼镜,防止呼吸道和眼睛感染;涂刷油漆时不得穿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身体外露部位不得直接与油漆接触;沾有涂料或稀释剂的破布、纱团、手套和工作服等,应及时清理,不能随意堆放;隧道清扫作业时,应同步开启通风设施。

10.在开展小修保养作业时,应注意:隧道内动火作业,应按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要求进行操作;内装饰和侧墙等局部病害维修时,作业人员应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操作;对隧道衬砌局部破损进行养护维修作业时,应采取措施保证养护人员安全;在养护维修明洞和半山洞时,要及时清除山体边坡或洞顶危石,以防伤人;隧道群路段(有两座或两座以上间隔一定距离的隧道路段)养护安全作业,应按相应的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当警告区标志位于前方隧道内时,应在前方隧道入口处增设警告标志。

涵洞作业

1.观察涵洞结构状况、通风情况、有害气体浓度、积水情况,是否影响作业安全。涵洞清理作业时,应在通风效果良好的环境下作业,若发现现场通风效果较差,应做好通风措施后方可作业。

2.涵洞、通道更换填缝料(沥青麻絮)时,作业人员要预防高温烫伤;沥青加热时,作业人员应站在上风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