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简称“助学贷款”)已进入年度还款期。为促进我区助学贷款可持续发展,同时提醒助学贷款毕业生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现就我区2022年助学贷款本息催收事宜公告如下:
一、还款对象
1.2022年开始偿还助学贷款分摊本金且未申请本金延期的借款学生。
2.2022年之前有贷款逾期的借款学生。
二、还款时间
年度本息偿还时间:2022年11月20日-12月20日
三、还款地址
晋城市城区北大街58号城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联系电话:0356-2326589。
四、还款方式
1.云闪付还款:登录云闪付手机APP,搜索并关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点击“在线还款”,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输入借款学生身份证号,查询还款金额并按提示完成还款。
2.支付宝还款:登录支付宝手机APP,搜索并关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生活号,点击“在线还款”,输入借款学生助学贷款专用支付宝账号和学生身份证号,根据提示完成还款。
3.POS机还款:借款学生或家长(可委托他人代办)前往城区教科局学生资助中心现场还款,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卡或微信、支付宝扫码均可,不接受现金和信用卡还款。
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建议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使用云闪付或支付宝在线还款。
五、违约后果
1.借款学生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还款,将被视作贷款合同违约逾期,国家开发银行将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利率的130%。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与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对接,借款学生未按时足额偿还本息的,将记入个人征信记录。不良征信记录将严重影响借款学生今后的招考、就业、信贷、出行等。
3.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还款,连续拖欠超过一年且不与资助中心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国家开发银行和资助中心有权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学生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违约情节严重的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宜
1.系统个人信息更新:贷款高校毕业生要及时更新个人信息,确保学生系统中个人信息为最新,特别是手机号码须为当前使用的号码,以便还款日前接收还款通知。
2.感恩回馈:贷款学生应珍惜个人信誉,积极主动履行义务,使助学贷款真正成为永不干涸的助学圆梦之源,帮助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大学。
3.补偿、代偿:贷款高校毕业生本人发生死亡、失踪的,申请人请在正常还款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城区教科局资助中心咨询登记和办理相关补偿、代偿事项。
4.需要年度提前还款的学生,需在2022年12月15日前自己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者电话咨询资助中心进行年度提前还款申请,15日后会产生新的利息。
请各位同学和家长广泛宣传、转发此公告内容,提醒身边的亲朋好友及时还款,保持良好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