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芳琳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平等享受中考指标到校政策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遏制择校行为,特制定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校的政策,优质高中招生统招指标分配到校,是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一环,是深化初中课堂教学改革的重要举措,规范招生秩序、控制择校行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效措施。
近年来,区教育局高度重视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把解决随迁子女就学问题,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安排随迁子女入学,切实保障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一、落实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出台文件《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方案》和《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划分方案》,保障随迁子女就学工作。对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严格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原则。按照《义务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流入地政府责任,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二、增加学位供给,优化资源配置
根据随迁子女的数量和分布情况,区政府加大对教育资源的投入,新建、改扩建学校,增加公办学校学位数量,确保随迁子女有学可上。去年以来,先后新建东吕匠(投入3450万元,4轨制,新增学位900个)、知行(投入7315.34万元,4轨制,新增学位600个)、凤凰(投入9806.77万元,6轨制,新增学位1800个)等3所高标准小学,去年9月全部投用。针对主城区老学校办学条件薄弱的学校,去年以来,先后改扩建红星(投入1451.63万元,4轨制,新增学位600个)、景德桥(投入2873.75万元,5轨制,新增学位270个)、新华(投入2368.5万元,5轨制,新增学位300个)等3所小学,提高了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
三、保障随迁子女享受优质高中指标
积极创造条件,为随迁子女提供更多优质教育资源,对符合条件的初中阶段在晋城四中、晋城五中、晋城十一中、十二中、十三中和凤矿中学就读的随迁子女,可以同城区户籍学生一样享受优质高中的下放指标,让随迁子女享受到更多公平教育的机会。
感谢您对教育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