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区教育局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主要领导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目标和问题导向为抓手,坚持依法依规决策,严格依法行政,有力推动全区教育系统依法治校、依法办学、依法治教。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教育系统法治工作
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统一领导,将法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领导、监督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层层压实责任,具体分工到人,抓好工作落实。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贯彻落实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制定教育系统《普法责任清单》《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强化制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强化制度管理,推进依法治校。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夯实工作理论指导
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教育系统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与相关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融入教育工作,通过举办专题讲座、以会代训等方式,扎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校园、进头脑工作。坚持“谁执法,谁普法”,不断增强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建成凤鸣中学、凤台小学、十一中、十三中4个法治教育基地,区检察院20名员额检察官和43名公安民警、律师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每名法治副校长每年至少进校园2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参与重大决策、合同协议、规范文件、涉法事务、复议应诉等方面作用,有效提升涉法事务处理的专业性。
三、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提升政务处理水平
(一)规范管理,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依据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认真梳理规范性文件工作相关制度和材料,切实明晰业务机关股(室)和办公室在规范性文件中的具体责任,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和效率。
(二)加强监管,事项办理效率进一步提高。更新完善权力事项库日常维护和信息,开展“互联网+监管”提升工作,对行政事项逐个自查,补充完善办事指南。向区卫体局、区文旅局移交15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权;组织3轮排查,对162家校外培训“黑机构”下达《停止办学通知书》,取缔关停16家。
(三)严格监督,行政执法覆盖进一步扩大。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把依法行政这根主线贯穿到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人人守法、事事依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修订完善制度,依据行政执法公示要求,按照执法类别,修订完善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绘制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二是落实法制审核,区教育局党组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为局政策法制科,负责对其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核,并负责组织案件承办单位和具体承办人、相关责任股(室)重点对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材料是否齐全,定性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行政处罚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等进行集体会审。建立健全部门法律顾问制度,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组织法律顾问协助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三是加强督导问效,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联系和月检查制度,对工作落实不到位、不及时的即时进行通报,督促工作有效落实。对问题进行集中梳理,督促及时整改。
(四)严格执法,权责事项清单进一步优化。加大对校车、民办学校、消防设施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今年以来,对19所学校校车进行专项检查,对2所学校消防设施进行专项检查,对87所民办学校进行年检,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对3所营利性民办学校进行检查,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省、市、区有关规定,在本部门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中明确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程序和公开期限等事项,确保应当公开的执法结果都及时向社会主动公开。同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民主监督,运用法律法规规范指导工作,坚持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严格履行“三重一大”制度,严格落实管理、办事各项程序。推行行政决策公开,及时依法公开教育政策、重大事项、内容解读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五)聚焦营商环境,强化全面履职。一是加大教育投入,优化学校布局。先后新建东吕匠、知行、凤凰等3所高标准小学,今年9月全部投用。从3所学校布局看,东吕匠小学缓解东部片区(颐翠小学)适龄学生入学压力,知行小学缓解东北片区(东关小学)适龄学生入学压力,凤凰小学缓解东南片区(凤鸣小学、东南新区学校)适龄学生入学压力。同时,严格落实“划片招生”政策,并结合区域内适龄儿童人数分布变化,微调招生划片区域,阳光招生、阳光分班。二是提升办学条件,缩小校际差距。针对主城区老学校办学条件薄弱的学校,先后改扩建红星、景德桥、新华等3所小学,今年9月全部投用。从3所学校所处主城区位置看,红星小学缓解东部片区适龄学生入学压力,新华、景德桥2所小学缓解西部片区适龄学生入学压力。三是创新办学模式,优化资源配置。城区辖区内组建了11个义务教育办学集团,集团校内工作同安排、活动共开展、教师互交流。同时通过“优质学校+新建学校”联动,新组建6个小学帮办共同体。
四、常态开展法治教育,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
(一)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规定,组织学校严格落实“道德与法治”课程,推动法治教育“课时、计划、教材、师资”四落实。
(二)以宪法教育为核心。持续开展“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活动,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宪法读书”“宪法卫士”和“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等活动,引导学生自觉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推动普法工作,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切实增强青少年学生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和能力。邀请法治副校长入校讲座,开展《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主题普法活动80余场。开展法治教育实践,组织全区32所学校1600余名学生分批参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通过“隐患排查、专题讲座、主题班会、防范宣传、信息提醒”开展防诈骗活动,开展绿书签主题创意书画作品征集、“扫黄打非·护苗”开学第一课,提高学生鉴别有害信息的能力。
五、统筹推进,增强实效,推动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创新载体,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将法治文化融入机关、校园文化,通过法治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黑板报、文化墙、特色走廊等载体宣传法律常识、道德法治等内容,同时积极探索互动化、个性化的法治宣传教育新载体、新平台,开展多样化、精准化的法治宣传教育。
(二)搭建平台,焕发法治教育活力。联合公安、交警、检察院等部门全面推进法治教育,以网络安全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预防校园欺凌三项内容为突破口,着力构建多元化学生法治教育体系。加强58个扫黄打非“护苗”工作站建设。
(三)构建体系,完善法治教育网格。深化法治教育,设立58个扫黄打非“护苗”工作站,涌现出4所扫黄打非省、市级示范学校,东南新区学校确立为全国“扫黄打非”进基层示范点。常态开展“预防校园欺凌”,城区通过全省学生欺凌和暴力防控试点验收。深化家校共育,探索构建家校协同育人体系,城区确立为“全国家校共育实验区”,晋城八中《探索教育改革新思路 重构家校共育新生态》评为全国优秀案例。推进家校深度合作,全区84个社区、50个村建立家长学校,1个村建立家长学校中心校,7个村建立家庭教育服务站,家校携手共同加强学生法治教育。深化心理教育,抓好队伍建设,配备255名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每校至少1名),提高心理健康教师教育技能。抓好阵地建设,各学校全部建成心理辅导室,完善相关设备,保障心理辅导工作开展,夯实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基础。抓好过程实施,开齐开足心理健康课程,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定期监测评估,建立“一生一策”心理档案。落实“特殊”关爱,关注“留守、单亲、残疾、困难、升学”等重点群体,及时疏导化解。
六、存在问题
(一)学法不够系统。对全面推进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的必要性、长期性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工作重心主要在业务工作,学法时间没有充足保障,学法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法治工作队伍有待加强、专业度还有待提高。目前区教育局法治工作主要依托法律顾问,机关工作人员缺少系统全面法治学习经历,特别是法律专业人员力量薄弱,处理问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推动实践工作转化有待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法治建设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学校在化解矛盾、处理问题中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成熟的法治流程,学校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鉴于存在的问题,2025年重点从三方面加强建设:一是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成立相应组织,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重要考核内容。规范执法主体。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成立教育执法队伍或教育执法室。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和行政执法培训。夯实内务基础。指定专人负责教育系统及局机关的法治宣传、规范性文件审核和依法行政日常工作,负责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和执法人员培训等具体工作。二是大力开展法治教育。局领导机关坚持法治教育常态化,以领导干部和行政管理人员为普法宣传教育重点,制定学法治度和规定,学好《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努力做到“原则熟悉、法条熟知、程序熟练”,在行政执法实践中自觉贯彻执行。三是进一步完善执法治度。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从内部管理入手,制定完善各种管理制度。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拓宽政务公开的渠道,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七、2025年工作计划
(一)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克服工学矛盾,带头学法用法,营造良好法治建设氛围。
(二)加大法治队伍建设力度。积极向组织争取,吸引高质量法律专业人才从事教育工作。加强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完善各项工作规章制度。挖掘内部潜力,培养一批懂法、用法的党员干部。
(三)健全法治建设体制机制。严格落实校长作为学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大培训力度,强化制度梳理,提升学校领导干部依法治校能力。加大普法力度,加强部门沟通协作,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全面推进教育系统“八五”普法,不断增强学校依法治校的自觉性、主动性。
晋城市城区教育局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