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处理日常政务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档案、印鉴、接待、保密、后勤等工作;承担人大、政协提案建议意见办理工作;负责机关资产和物资设备的管理;承办全区工程系列(综合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2)企业工委办公室。承办企业工委的日常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和其他工作;负责机关党支部建设和日常事务工作;承担企业工委及机关党支部与上级组织、宣传、纪检、政法、精神文明等部门安排的工作;负责来信来访和社会稳定等工作。
(3)工业监测运行科。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政策,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统筹负责工业行业落后产能退出、产能置换相关工作;监测分析全区工业企业运行态势,负责工业运行的综合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问题;推进服务企业体系建设,形成服务企业常态化机制。
(4)投资规划科。负责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和企业技术改造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资金安排使用工作;指导协调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和创新能力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负责工业园区的宏观指导、规划发展、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
(5)信息化科。统筹推进工业企业信息化工作,重点推进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制造和应用;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工作,指导行业和企业节能环保工作;承担工业和信息化职责范围内应急管理、安全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区无人看守道口的监督管理。
(6)国有资产管理科。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有企业的方针、政策;研究分析全区企业国有资产的运行状况。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和职工福利保障。加强对区属国有、城镇集体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