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加快集体企业改革 加强集体企业管理
承办单位:晋城市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提 案 人:陈文
办理情况:
您提出的《加快集体企业改革 加强集体企业管理》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城区集体企业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城镇集体企业10户,分别是:晋城市标准件厂、晋城市印刷厂、晋城市植保机械厂、晋城市搪瓷厂、晋城市弘东商贸中心、晋城市针织厂、晋城市服装厂、晋城市陶瓷厂、晋城市色织厂、晋城市木器厂。针对集体企业发展,我们前期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按时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
(二)为服务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形成国资监管“一盘棋”,2023年区工信局联合晋城云时代公司建设全区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除按照市国资委要求将区属国有企业纳入平台外,我们还将10家集体企业纳入平台,已完成一期建设。
(三)为提高企业集体资产使用效益,规范企业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切实做深做细企业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区工信局(国资局)出台了系列文件,并将企业的房屋由自主招租改为通过城区产权交易平台公开招租,确保出租过程公开透明、手续正规完整。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大部分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受自身调整能力不足、外部市场等因素影响,生产经营停滞,仅依靠出租房屋维持基本运营。部分企业入不敷出,存在信访隐患。
三、下一阶段工作
(一)加强党建引领。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定期对基层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点工作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为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我们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接收群众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对待每一次来访,确保职工合理合法诉求得到有效解决。
(二)多部门联动。由于集体企业的特殊性质,企业经营所得的收益应当视为全体职工共同所有的财产,我们将联合区工业联社、纪委监委、审计、税务等部门,多方面全方位加强对集体企业的监管,避免发生集体资产流失,确保每位职工都能够公平地享有企业发展成果。
(三)规范化运营企业。集体企业的书记、厂长作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于企业运营、发展有着决定性影响,下一步我们计划举办企业负责人培训活动,从企业管理、经营、法律等方面提升企业负责人综合素质。同时重新整理修订集体企业监管制度,健全监管机制,加强监管体系建设。从内部提升企业负责人综合能力和外部加强对企业监管两个方面同时发力,促进企业平稳运营,保障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我区集体企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