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属国有、规上工业企业,局机关各股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会第三季度全体(扩大)会议和2024 年全市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市相关文件通知要求, 现将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晋市地灾指办发〔2024〕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