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压实企业 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4-18 发布机构: 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晋城市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压实企业

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


各区属国有、规上工业企业、园区: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十抓安全”总体要求和相关决策部署,按照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度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市政发〔2022〕1号)相关要求,依据“三管三必须”和“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总体原则,结合晋城市城区工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城工信发〔2022〕23号)、晋城市城区工信局《关于工信领域各企业春节停产及节后复产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城工信函字〔2022〕15号)、晋城市城区疫防办《关于印发<晋城市城区规上工业企业疫情防控管理办法>的通知》(城疫防办函字〔2022〕1420号)安排部署,现就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压实企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工作

当前,受上海疫情外溢影响,我省多地发生输入性局部疫情,确诊人数呈上升趋势,防疫形势非常严峻。各企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抓好企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要强化思想认识,绷紧思想之弦。组织全体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疫情防控相关文件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新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要高度重视、慎终如始抓好企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突出重点,持续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策略和“动态清零”的总方针,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精准防控措施,有效补齐短板。

二是要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沟通督导。建立研判调度机制,根据情况随时调度;建立工作联动机制,与属地和区疫防办开展常态化沟通,确保信息实时共享、措施无缝衔接;完善督查落实机制,深入企业一线督促检查防疫措施落实情况。

三是要强化防控举措,严格预防管理。认真梳理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及时向工业企业传达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并督促各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优化细化防控程序,完善相关档案记录,加强员工健康管理,做好场所消杀工作,强化日常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工作。定期不定期深入企业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企业所有员工均严格执行相关防疫制度。

四是要加强宣传引导,提升防护能力。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转发等方式持续向企业宣传新冠肺炎预防措施等各类知识和有关注意事项,加强正面宣传和政策措施解读,进一步引导企业职工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切实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二、层层传导压力,不断压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层层传达压力,强化管理,督促辖区内相关企业切实履行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各相关企业也要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将疫情防控同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同谋划、同开展。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企业要建立疫情防控领导组,逐级细化分解责任,把防疫任务明确到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和基层一线员工。

二是要加强企业进出管理。对来访者和进出车辆严格登记,进入人员必须检测体温、佩戴口罩、查验“三码”,并且实行首验负责制。

三是要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所有运输车辆必须实行点对点运输,整个运输途中,司乘人员全程做好防护,不下车,不得与本企业人员接触。对运输车辆实行车门粘贴封条管理,封条无损的车辆,方可入厂。

四是要加强点对点接收人员管理。对企业急需的外地技术人员或相关人员,企业要提前向属地、工信、疫防办报备。有关人员到我市后,要配合做到“点对点”接送;相关企业对“点对点”接收人员要配合属地严格实行赋码、隔离管理,明确专人做好后续跟踪管控,每日报告健康情况,隔离期满并符合相关解除管控规定后方可工作。

五是要加强办公场所和集体活动管理。企业员工进入办公楼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每日通风2-3次。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多人办公时,需佩戴防护口罩。保持勤洗手、多饮水。接待外来人员双方均需佩戴口罩。要严控大型会议活动,线下会议不得超过50人。

六是要加强车间日常管理。企业员工在车间要做好个人防护,对劳动密集型企业,要通过两班或三班标准等方式,减少多人聚集,并尽可能采用智能化、自动化装备,减少生产车间工作人员。

七是要科学合理安排生产。在做好防护工作的前提下,企业要根据订单需要,科学设置开工、稳产、增产时间表。合理安排员工上下班时间,可实施错峰上班、错峰下班,避免人员集中出入。

八是要健全健康管理制度。员工每日上下班测量一次体温。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因病缺岗人员的追踪,实行日报告,杜绝员工带病上岗;对出现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人员,应及时就诊,就诊过程中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场所;指定专人追踪诊疗情况,痊愈后方可返岗。

九是要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模板附后),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专人专门负责应急响应,加强防疫物资储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发现疫情苗头,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同时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十是要引导职工完成全程接种疫苗。引导广大职工全程接种新冠疫苗,确保在无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所有职工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做到应接尽接、应接早接。

十一是要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要体现人文关怀理念,对因疫情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要做好心理疏导,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三、督促指导落实,严格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企业要严格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以及2022年度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也要严格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以及《山西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制度相关规定。

一是要压紧压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等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亲自推动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经常深入一线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安全生产制度落实,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每年至少向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一次安全生产情况,接受职工、股东监督。加强对下属独立法人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二是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应根据工作岗位的性质、特点和内容,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责任清单,制定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细化生产车间、班组、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实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员全岗位全覆盖、安全生产责任全过程追溯。

三是要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企业应将安全生产投入纳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足额提取并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设备设施、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整治、设备维修保养、安全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保险、应急演练、事故救援等安全生产支出。高危行业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其他企业也应积极投保。

四是要加强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企业应依法依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其中,高危行业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是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积极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标准化创建等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例会、例检、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强制性安全生产标准规范,确保各生产环节和相关岗位工作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要求,实现安全行为规范化。

六是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安全培训规定要求,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理论教学与实践技能培训,并记入教育培训考核档案。高危行业企业应抓好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新上岗员工安全技能培训等。通过经常性的教育培训,使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使一线从业人员具备本岗位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的基本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七是要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企业应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主动报告制度,定期排查、全面辨识、动态更新、严格管控生产工艺、设施设备、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并依据事故发生概率和可能后果,按照有关标准评估确定风险等级,针对不同等级的安全风险制定相应安全管控措施,逐一明确具体的责任部门、责任人,确保风险可控。

八是要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企业应牢固树立“隐患无处不在、成绩每天归零”的意识,视隐患为事故,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机制和清单管理、动态更新、闭环整改的动态调整机制,持续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发动并激励员工主动排查、发现举报事故隐患。

九是要加强各类危险源安全管理。企业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和建档,定期检测评估,完善控制措施,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事故应急处置卡,配备消防、防雷、通讯、照明等应急器材和设施,根据生产经营设施的承载负荷或者生产经营场所核定的人数控制人员进入。定期组织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体检式安全评估,确保始终处于安全可靠状态。

十是要加强职工安全防护管理。企业应按规定开展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检查,定期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和更新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并如实记录购买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情况。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十一是要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企业应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及危害,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单独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企业,应与邻近建有专业救援队伍的企业签订救援协议,或者联合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与本企业风险等级相适应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装备等物资,定期组织应急救援实战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训练,使各级各类人员熟悉应急救援预案,熟记岗位职责和应急处置要点,熟练操作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装备,提高现场应急救援能力。

十二是要严格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企业应严格遵守事故报告有关规定,按照报告时限、内容、方式、对象等要求,及时、完整、客观地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不得瞒报、漏报、谎报、迟报。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应按规定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附件:XX企业新冠肺炎应急处置预案(模板)


                                    晋城市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18日

企业新冠肺炎应急处置预案(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