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2-23 发布机构: 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区属国有(集体)、规上工业企业、园区:

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呈现频次增多、多点散发态势,多地疫情源头不明且出现外溢,特别是内蒙古疫情已外溢我省晋中市太谷区、忻州市忻府区。为坚决防范疫情输入,根据省委第65次疫情防控专题会暨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市第57次疫情防控例会、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第46次工作例会暨全区第32次调度会议要求,现就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外防输入
    (一)对14天内有内蒙古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入晋返晋人员,实施“14+5”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14天内有内蒙古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入晋返晋人员,实施“7+3”集中隔离措施后,再实施7天居家隔离措施;对有内蒙古其他地区旅居史入晋返晋人员,按照填平补齐原则,一律实施“7+3”集中隔离管控措施。
    (二)对2月17日以来有晋中市太谷区、2月21日以来有忻州市忻府区旅居史人员,实施“7+3”居家隔离措施;对2月19日以来有太原市迎泽区、万柏林区、杏花岭区、小店区、阳曲县旅居史人员,立即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出具之前,不得外出。

(三)对其他地区入晋返晋人员,严格按照城区工信局《关于从严从快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城工信函字〔2022〕23号)要求,分级分类落实管控措施。
    (四)省外和太原市、晋中市、忻州市入晋返晋人员要在第一落点立即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二、内防反弹

各企业要严格落实测温、验“三码”(健康码、行程码、场所码)、戴口罩的防疫三要素;要严格执行外出审批报备制度,近期非必要不组织本企业人员开展出市学习、培训。

三、压实责任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要严格执行属地政府和主管部门防控指令,法人代表为防疫第一责任人。

压实个人责任。所有省外来(返)晋城人员必须提前3天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备,在“晋来登”登记预约,严格执行属地各项防控措施。

强化督导检查问责。对因履行防控主体责任不力、执行防控措施不到位、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违反上述升级管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晋城市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