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晋城市城区工业园区项目准入条件

发布日期: 2021-11-17 发布机构: 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晋城市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印发《晋城市城区工业园区项目准入条件》的

  

南村绿色智能铸造创新产业园:

《晋城市城区工业园区项目准入条件》已经区工信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晋城市城区工业园区项目准入条件

                                  晋城市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17日

附件:

晋城市城区工业园区项目准条件

为保障符合我产业发展方向的优质项目落户工业园区,促进我工业园区工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条件。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在晋城市城区工业园区内投资需要使用新增工业用地建设的工业项目(含新建、迁建和扩建工业项目)。

二、项目准入条件

(一)项目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的要求,符合园区的产业发展、土地空间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的要求。

(二)项目必须达到国家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控“两高”项目进入(退城入园迁建项目除外)。

(三)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不予准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本)禁止投资产业之列项目的不予准入;对列入国家《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年本)中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的项目不予准入。

(四)项目拟投资主体或主要投资者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五)项目拟投资主体或主要投资者近三年来没有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三、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符合国家自然资源部修订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最新版)》要求。

四、优先准入原则

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投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准入。

(一)投资主体是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央企、行业领军企业或上市公司。

(二)投资主体是国家级品牌企业或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建有经认定的博士后工作站、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团队核心成员是海外或省级以上领军人才。

(三)属于国家、省重点支持高新技术领域,在核心关键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四)对我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建链强链补链延链具有重要意义的重大特色项目或对提升我竞争力、影响力、吸引力和开放度作用明显的项目。

(六)拟投资主体同类产业项目上一年度的亩均税收或前三年的平均亩均税收已经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1.5倍以上。

五、其他

(一)工业园区项目应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和主导产业发展方向。

(二)本准入条件与相关标准、规范性文件不一致时,应按照相关标准、规范性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