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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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TA005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06-06 发布机构: 城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王潞潞委员:

您提出的《我区范围内停车场充电桩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据省监管平台数据,到2023年底,我区充电桩运营主体有15家,包括国企、民企、个人等各种性质主体,累计建成运营公共充电桩1829根、2317个枪,其中快充1264个枪、慢充1053个枪,住宅小区、道路沿线、公共停车场、企业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内部陆续布点,覆盖率逐年提高。然而正如您所提出的,充电桩快速增长的背后,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充电桩分布不平衡、安装维护不到位、油车占用充电车位等问题。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局正在加以研究逐步完善。一是统筹规划,科学布局。目前,市充电桩专班办公室正在研究制定全市充电桩规划,我局将在全市统一规划下分步实施,加快构建城市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乡村公共充电设施建设、住宅小区充电桩建设、单位内部专用桩建设及旅游景区公共充电桩建设,采取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方式,以此构建科学合理、方便快捷的充电体系。二是建立机制,协作推动。认真落实《山西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晋城市城区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机制工作方案》,实施责任明确、分工合理的的监督管理机制,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并积极向市直部门建议,协调市交通、城市管理等部门,规范充电停车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油车占位问题。三是强化配合、协作共赢。促进各镇(街道)、区物业管理中心、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及业主充分沟通,精诚合作,选择市场信誉高、产品质量好、运营维护及时、具有相关资质或服务经验的运营商,在消防、电力等法规政策许可下,大力参与住宅小区充电桩建设力度,共同构建文明友好和谐的社区环境。四是强化监管,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认真落实区政府制定的充电桩安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诚信经营,正常运营和维护,保障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